徐才厚为何身死案未销?
2015年3月15日两会结束当天,新华社发布消息称军中最大老虎徐才厚病亡。一年前,同样是在2014两会结束当天,中央决定对徐才厚涉嫌违纪问题进行组织调查。
截至其死亡,他的案件已结束侦查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他个人的死亡,使法律对他的个人裁决划上休止符,但不意味着徐才厚案件最终尘埃落定。据新华社消息称, 由于徐才厚病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军事检察院对徐才厚作出不起诉决定,其涉嫌受贿犯罪所得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死亡的,检察机关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依此规定,在徐才厚死亡时,如该案处于侦查阶段,其对应的程序是撤销案件,如处于审查起诉阶段,对应的程序便是不起诉。鉴于,徐才厚案已于2014年10月27日移送审查起诉,故军事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是正确的。
巨大的涉案财产,成为徐才厚身亡后最大的身后事。早在2014年10月27日,军事检察院对徐才厚案侦查终结时就指出,徐才厚和家人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3月16日,军事检察机关负责人就徐才厚病亡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时也指出:徐才厚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八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徐才厚病亡后,军事检察院对其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受贿犯罪所得依法处理。那么,徐才厚的财产究竟该如何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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