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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期,是汉字形成和发展的时期,从许多文字的结构中,可以看出古代的一些观念与习俗。
当然,汉字的发展变化经过了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但是,许多含义在这个时期已经形成,或颇具雏形了。
这个时期,人们刚从母系社会进入父系社会,女子开始变成男子的私有物与附庸,在文字上也反映出这种变化。
《说文解字》首创部首排检法,在“男部”中只有三个字,即“男”、“舅”、“甥”,而“女部”却有238字之多。
“女”是象形字。
甲骨文的“女”字是一个头、手、臂、身、腿、脚俱全的双手交腕敛在腹前的女子形象,她正用脚板礱e着臀部坐在地上。
金文的字形有了变化:头身相连了,腿脚拉直了,坐姿消失了,并且把全字横斜了过来,这样经过以后的隶变和楷化,就产生了现在的“女”字,全然不像人形了。
“母”字本来也是象形字,即在“女”的胸前加上两点表示乳房。
在《说文解字》中,“母”属“女部”。
“女部”收字有许多不同的情况。
除亲属称谓(如“妣”、“姊”、“姐”、“妻”、“妾”、“姑”、“婆”、“姨”、“媳”、“嫂”、“婶”、“妯娌”、“娣姒”等)、一般称呼(如“妇”、“娘”、“妪”、“孀”等)、有关婚姻的(如“婚姻”、“嫁”、“宴”、“媒妁”等)、有关女性生理的(如“妊娠”、“娩”、“婴”等)以外,有些“女部”的字很值得注意。
一是姓氏,姓是标志家族系统的称号,是母系社会的产物。
母系社会的成员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生下的孩子姓都从母,所以连“姓”字本身也是“女部”字。
收入《说文解字》“女部”的姓有“姜”、“姬”、“嬴”、“姚”等11个。
二是形容美好的字,如“好”、“妙”、“姝”、“姣”、“妍”、“嫣”、“娟”、“娴”、“婉”、“娥”等;还有连绵字如“婀娜”、“娉婷”、“妩媚”、“娇娆”,叠字如“姗姗”、“巍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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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带有侮辱性的字,如“奴”、“妖”、“妄”、“妨”、“奸”、“婪”、“妒”等有坏含义的字,都是“女”旁的。
其中有的字已被后人改成另一种写法,如“媮”改为“偷”,“嬾”改为“懒”,“婬”改为“淫”。
“姓”反映出母系社会中的妇女地位;那些形容美好的字既反映女子在母系社会受尊崇的地位,又反映出男子对女子的欣赏(在尊敬基础上的欣赏和当玩物的欣赏);那姓带侮辱性的字则完全反映了在父系社会、男权社会中女子的低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