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纳同性恋需要漫长过渡期

在很多世人眼中,常将同性恋认为是违反常伦的变态行为,其实同性恋与异性恋是一样的,都属于正常情感的表露,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同性恋也属于正常情感范畴,并非变态行为。故大众应该理性的去对待同性恋,它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单一的个人意识、社会伦理,或自然法则都无法准确定义同性恋行为。

进入九十年代之后,政府对于同性恋者的态度越来越宽容;到1997年时,被用来给同性恋定罪的相关法律条文被废除;2001年,同性恋不再被国家列为精神疾病。但尽管社会态度已经有了变化,问题和歧视却仍然继续存在。

根据一项调查现实,在1259名男同性恋者中,有62%的人表示从未公开过自己的性倾向,35%的接受调查者曾想过自杀,而曾尝试过自杀的人占13%。此外该项调查还显示,约20%的受访同性恋者表示曾遭受语言或身体上的伤害,因为是同性恋者而曾被解雇或曾被迫辞职的人占9%,还有5%的同性恋者认为自己的收入或职业发展受到了不利影响。

从72岁的同性恋者黎的经历中,不难看出整个社会对同性恋者的态度变化。尽管这个态度的改变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困难和挑战也依然存在;尽管这条走向尊重的道路坎坷而漫长,但是同性恋群体依然为这种改变而感到欣喜。用黎的话来讲,那就是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