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乱伦,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意见,他们都各有各的理由,不同意乱伦的部分:古中国一直深受儒家文化影响,伦理观念其实较其他国家强烈,在中国古代文化中,受同姓不婚原则的影响,同一姓氏的男女无论是否有血亲关系都不能结婚,但不禁止有母系血亲关系的近亲男女结婚,允许部分:表亲表兄妹或表姐弟之间的表亲婚姻(Cousin couple)一直被容许甚至鼓励,视为“亲上加亲”。
汉武帝刘彻和首任皇后陈氏就是姑表姐弟,南宋诗人陆游与第一个妻子唐琬是姑表兄妹,清代沈复和他的妻子芸娘是表姊弟。古代女性对丈夫父母的称呼“舅姑”也是源于姑表亲婚姻。
在中国传说时代至秦朝前,除了亲生父母子女、亲堂兄弟姊妹不可通婚以外,其余的近亲性交,要看是否有违道德,特别是皇室成员,但当时的道与德是分开评说的,即今日所谓的“风俗习惯”。男性与女性长辈性交称为“烝”(如:儿子将父亲的小老婆娶为正妻),男性与女性后辈性交称为“报”(如:父亲将儿子死后留下的妻子娶为正妻),与旁系近亲称为“通”。其中,“烝”与“报”属于合法的近亲婚姻;而“通”不仅指与异性家人性交,也有可能是与家族少年性交,如“弄童”、“男宠”;或二对以上的夫妻之间彼此交换性伴侣(易妻),称为“通室”。
古代中国对于人伦的范围作扩张解释,且受佛教与理学影响,禁止近亲性交的道德观向来很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虽然有禁止直系与三代旁系血亲结婚的规定,但在刑法并没有处罚近亲性交的法令。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双方自愿发生的近亲性交是合法的,与一般民众的传统道德认知有很大差异。通常乱伦犯罪的情况多为猥亵、强奸犯罪。刑法上强奸受害方只能是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