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从古至今一直存在着,不分古今中外,自从有记载以来,人们有龙阳、断袖的说法就不绝于耳。在中国这个古老国度的人们对于同性恋的态度是默然的,既不诋毁指责也不会有什么溢美之词。但是这种态度对于同性恋来说就已经是天堂般的地方了。
外国媒体曾经报道说:中国是同性恋者的天堂。“这句话半对半错,”中国社科院性学专家李银河说,“说它是对的,那是因为中国在某些方面有点古希腊的味道,性的艺术超过了性的科学。人们会认为,性就是性,性活动对象的性别并不重要。”但是,李银河也指出,同北欧国家相比,那里才是真正的同性恋者的天堂。在那里,同性恋的权利得到充分的法律保障。
在中国,“同志们”从未像西方国家那样遭受过大规模的迫害和镇压。西方国民的思想一般都是由宗教信仰所支配,例如,基督教就认为婚姻和家庭就必须由一男一女组成,任何违背上帝的这个意愿的人都要受到惩罚。在中世纪的欧洲,同性恋行为被认为是一种犯罪,要被处于绞刑或者烧死。
但是,在中国古代,人们对同性恋的态度平静而又淡漠,对同性恋没有太多的溢美之词,也没有很多的诋毁指责。值得一提的是,中国的古典文学还零星的点缀着同性恋爱情故事和诗歌,就这一点足以使西方基督传教士们大为震惊。
中国历史上的同性恋还有一个特点,它是在相对宽松的社会环境中存在与发展的。在欧洲的中世纪,曾经以十分残酷的宗教压迫来对待同性恋,同性恋者都可能被判死刑。
中国古代的同性恋却没有遭此厄运,尤其是男性同性恋(即所谓“男风”)在某种程度上被社会所认可,骚人墨客们还能无拘束地以诗词、文章来吟咏。虽然有些封建卫道士也曾经攻击过同性恋,那也只是从道德方面来评价,而没有像西方中世纪那样把它列为置人于死地的罪名。
同性恋最早起源于何时,估计已经很难考证。清代的纪晓岚曾经说过:“杂论称娈童始于黄帝。”与他同时代的钱大昕也持此观点。其实,在中国历史上,黄帝是否真有其人,还不那么可靠,同性恋始于黄帝就更缺乏根据了。但是,在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以前就存在着同性恋,这应该是没有疑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