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很多人说起见网友的经历,大都描述了自己如何与网友激情的过程。呵呵,有些一看就是假的,甚至我能看得出是以前看过的某一篇色情小说(我看过不少 -_-)。那些我就不说了,我只想从一个方面说说。我觉得目前的坏人不少,女性朋友们不可不防。所以我想在这里谈一谈迷药和春药。我想,强 J对于女孩子来说,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所有女孩子的父母,也都会担心自己的孩子被人家“欺负”,从小就听父母嘱咐一些自我保护的注意事项,也是我们每个女孩子的必修课了。不过,有些东西,不经历就没有经验,可是一旦经历了,那么就是终身痛苦,悔之晚矣。所以我想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谈一谈我知道的东西,算是说说教训吧。希望每个看到的女孩子都能引以为戒,起码有个心理准备,遇到类似情况也可以多防着点。至于应不应该有婚前性行为,怎么说呢,我这个人自己虽然比较放纵,但是我不希望别人也那样。女孩子还是应该洁身自好,守身如玉,不要发生婚前性行为!!请记住:偷尝禁果越早,你就离幸福越远!切记!切记!
还是说说主题吧。现在很多女性遭到性侵犯,很多情况下都是被迷奸的,虽然我知道这不是一个法律上的名词。法律上的“强 J”一词,就包括使用暴力或者是其他手段。这个“其他手段”估计用的最多的也就是使用药物了。在我看来呢,使用暴力似乎更难一些,起码在公共场所或者是人多的地方是不大可能的。女性应该避免独自走黑暗的僻静的道路,人人都知道这个道理。因此我想谈的是迷奸。这种行为分成两个步骤,一是“迷”,二才是“奸”。而这个“迷”就有可能在公共场所以及人烟稠密的地方发生,因为它隐蔽。最简单的例子:比如见网友。喝杯水就有可能“中招”。所以这个是很可怕的。我写这篇文章就是要提醒姐妹们提防各种迷药。我想把我知道的迷药种类说一说,而且说一说当初我自己“中招”后的感觉。如果你以后万一碰到类似的情况,希望你能明白自己恐怕也“中招”了,赶紧应变。我也会在最后说一说如何应变。(很惭愧,由于我自己的原因,再加上我交友不够谨慎,所以被迷奸过几次!痛定思痛,我说出来也算是反思自己,也算是警示后人吧!)
说之前我再啰嗦几句:我写的不是色情小说,我会尽量避免色情描写。但是有些不得不写的,我尽量少写并且用字母代替。请版主提醒我哪里是不允许写的内容!另外,我要警告那些心术不正的人。强 J是很恶劣的行为!在我看来是应该枪毙的!凡是有这样念头的人,赶紧收收吧!不然你就会堕落为禽兽!我写这篇文章的目的是提醒女性注意,绝不是告诉禽兽们如何作案!谁要是看到现在这里想到的是往下看看怎么学坏的话,那么就不要往下看了!不然反而有了恶念,万劫不复!
好,先说说第一种药物,迷药。我认为也就是所谓的“蒙汗药”。它的作用主要是使人陷入睡眠状态。女性在中了这种药物之后,当然就失去了抵抗能力,所以它的危害是不言而喻的。这种药物是什么,我就不说了,似乎电视上都介绍过。虽然是管制药物,但是似乎有人能搞到。它溶于水以后基本是无色无味的,难以察觉!
我说说我的中招经历吧。那是我才开始接触网上聊天的时候,认识了一个网友。谈得很欢,就见面了。唉,那时候没经验,胆子也大,自己一个人就去了。我们是在街心公园里见面的,见面后我才知道他又高又胖,长得也不好,十分失望。我只是喝了半杯他从旁边肯德基里买来的可乐——事后我猜到了他的下药手段,而且得到了他的承认。我在这里就不多说了,以免误传匪类。不过我要提醒姐妹们,要盯着给你买水的人的一举一动!!——喝下去之后大概三五分钟吧,就觉得眼前发花,意识模糊,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就睡着了。之后,当我醒来时,是觉得身上压着一个人才醒了的。当然,我自己是赤裸着的,身上压着的就是赤裸的他。那个家伙还在我身上“奋勇”。见我醒来,他也是吓了一跳。坦白的说,如果他的样子能使我满意,那么我很有可能见面后直接和他去开房了。所以当我发觉他正在强 J我时,我并没有太过恐惧,无非就是非自愿的,其实内容都差不多。我醒来后明白了,就对他说,你干嘛这么做啊,弄疼我了,轻一点吧。我的语气很轻柔无力,没有多少愤怒,所以他也平静了下来,并且很尴尬的对我笑。(而且我的这种无所谓也可以说在某种意义上救了我。事后我问他,他说当时刚想按住我的嘴不让我叫出声。我说你没想掐住我的脖子吧?他说也许有这么个念头。我想,这也就是一念之差,不然也许他会失手把我掐死。)之后他继续完成了“全套动作”。(我也在意识清醒后享受了一下。呵呵,他的能力不错的,单以这一点而论,我要是事先知道就会同意和他开房了。)
之后我们静下来聊天,我说出了对他性能力的评价,并且说自己如果知道就同意开房了。所以他也很放松,什么都跟我说了。他说看到我对他的长相失望,估计我不会同意,所以才起了歹意。我问他我昏迷了多久?他说其实还不到三个小时,也出乎他的意料。我也问了他用的什么药如何下药的。他说自己也是第一次这么做,没掌握好药量吧。本来他是想“过把瘾”以后把我扔在小旅馆里不管的,估计有四个小时就够了。他说那药要是下够了就可以做到。我想,一是他下药可能量不够,二也是我可能没中多少。三来是他的动作弄醒了我。其他的不多说,反正我的感觉是:这种迷药,起效快,昏迷时间长,受害人中间时无任何意识。之后会觉得头疼的很,似乎裂开了一样。(他说这是我中途醒来了,如果等药力消失再醒,就没有不适感。)醒来后还有点迷糊。总之,这是很危险的一种药物!用于犯罪是很厉害的!
至于应急方法,我找了一下资料。是这样的:首先,尽量不要和陌生人一起吃喝。就算是吃喝,也要留神对方是否有小动作。上厕所以后,回来不要再喝剩下的水!如果有头晕目眩,眼前发花的情况发生,要趁着自己还有意识,立刻大喊大叫求救!不要怕丢脸!这种情况下,一般会有人帮忙,就算没有,那个禽兽也容易被惊走。另外,还有一个办法就是马上用才喝的饮料啊,凉水什么的,往自己脸上泼!这样能够使自己多一点清醒。总之,立刻反应很关键!没有时间让你慢慢缓!切记!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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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
今天接着写。我再说说第二种药物。这第二种药物,既有使人失去抵抗能力的作用,也可以有轻微的催情作用,更厉害的是,随着使用量的增加,可以使人乱性的!而且这种药物随处都可以买到,且可以不需要伪装。不要惊讶,这种药物就是——酒精。
酒精最常见的形式就是各种酒类。酒,可以分成低度和高度两种。但是,这种区分是最表面化的。实际上,低度酒喝多了,也就和喝高度酒一样的结果。而且不同的人的酒量千差万别,没酒量的人,喝一口啤酒也会醉!这就是差距。酒喝多了人会醉,醉了就没有抵抗能力。少量的酒也有催情的作用,这是医学上已经证实了的。至于那句老话:“酒能乱性”,想必大家都听说过。而且酒还有一个遮盖的作用。总有人借酒撒疯,或者装醉。有些事情明明他是有意为之,甚至是蓄谋已久,可是事后他就能说,“我这是喝多了一时糊涂……”这就是借酒盖脸啊!借这个由头,就能干很多坏事啦!咱们且不说那些,就单单针对强 J来说吧,我谈一谈酒的作用。
第一种常见的,那些禽兽会把女孩子灌醉,然后下手。这就和用蒙汗药差不多了。不过更为隐蔽,而且不易察觉。酒这东西,公开的喝。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这种情况:一个不会喝酒的人,在被劝下第一口酒以后,就喝下去啦!后来都不用劝,自己就斟上了。所以说,这就是酒的利害。尤其是在人的情绪大起大落的时候,“只图一醉”的现象很常见。很多女孩子自以为长大了,可以喝酒了,或者是自认为酒量还行,于是不顾危险的喝。特别是情绪特好和特不好的时候,更容易从那些什么古人啊,传说故事啊什么的里面,学着“借酒浇愁”或是“莫使金樽空对月”之类的。这时候,万一有一个对你心怀不轨的男人,假装为你分忧解愁,一起喝酒的话,就离出事不远了。一,起码是容易伤身体吧;二,如果该男子有意灌你,那么就是预谋做案了;三,就算是他没有预谋,万一俩人酒后乱性,或是一时冲动,那么后果也是一样的。最严重的还有个酒精中毒呢!那可是能死人的!所以说,我劝姐妹们,一,无论成年与否,最好不喝酒;二,如果要喝,要控制自己,就算有一斤的量,也只喝二两好啦!三,最好和家里人喝酒,而不是和朋友,更不要和陌生人喝酒,尤其是不要和男性喝酒。这话虽然有点滑稽,但是从安全的角度出发,还是有意义的。四,就算是和再熟悉的人喝酒,也不要多喝!最低程度的损害也是伤身!
第二种常见的,就是利用酒的催情作用。不知道你们谁有体会,我认为酒还是有些催情的作用的。这一点不必细说。我特别要说明的是:我认为催情作用最强的是红酒!而且红酒很隐蔽,一来是度数不很高,容易使人放松警惕;二是红酒有情调,味道也好;三是红酒本身的催情作用比其他酒类也强;四是红酒后劲大,更容易醉人。男人请女人喝酒,似乎一起喝“二锅头”的不多,还是红酒看起来更美好些。
第三种常见的,就是酒后乱性啦!说实话,真要是酒后乱性,倒也不算是预谋作案。不过,一来后果一样,二来怕的是有人借这一点动坏心思。唉,我就说说自己在这方面“中招”的经历吧。某一次,我也是因为和男友分手,心情很不好,很失意,于是找一个平时关系还不错,认为人挺好的人来陪我聊天。他说,你会喝酒吗?我说会——的确会一些,起码我能喝好几瓶啤酒吧——于是他就说我们去喝吧我也心情不好。结果,那天我一边倾诉一边喝啤酒,他也一边喝一边听,我说完了他就说,又说自己怎么不痛快,又说要替我去出气之类的。很快,我就喝到了自己的极限。他比我喝得更多,看得出他也醉了。我知道自己到这就够了,于是和他晃晃悠悠的出了酒吧。等我们俩互相搀着到了我家,他就抱着我说其实喜欢我之类的话。我说咱们不是朋友吗,而且你有老婆了。他说我一直憋在心里没对你说……反正最后我是答应了他的要求。平心而论,本来我是不会答应的,但是那天也是有失恋的因素在内,更多的是有一种酒后试图放纵自己的想法吧。第二天当我醒来以后,看到身边的他,觉得自己怎么就同意了呢!十分的后悔。他醒来以后,也觉得很不好意思,说自己可能是喝多了。一边说还一边懊悔的样子。我反倒劝他了,说咱们也是一时酒后乱性吧,只当什么都没有发生好了。我的确就是那么想的。不过后来我跟别的朋友聊起他的时候,那人说起很佩服他的酒量,喝啤酒几乎就没有见过他醉,喝白酒一瓶二锅头也不过是脸上能看出红来,一点也不影响什么。我这才明白,那家伙酒量很大,那天其实是装的。那点酒对他来说不算什么,但是我倒真是乱性了。他就是有意的,事后还能让我觉得我们俩都有责任。其心十分险恶!不过后悔来不及了,只能是以后注意吧!
酒的作用差不过就这些吧。我还要提醒姐妹们注意的是,一是要小心酒类和碳酸类饮料不能同时喝。碳酸和酒精碰到一起就会使酒精更容易被人吸收,醉得很快。比如,不能白酒啤酒掺着喝,这个大家都知道厉害。其实,也不能喝完啤酒再喝白酒,肚子里掺也是一样。最容易被忽视的,就是可乐雪碧一类的饮料也不能和酒精类一起喝!这个就容易放松警惕啦!尤其是在ktv里,很常见的是那种用红酒和雪碧兑在一起加冰块喝,别看酸酸甜甜的挺好喝,其实很容易醉的!另外就是鸡尾酒,这是一种无法预料后果的东西。因为有很多鸡尾酒其实是掺有烈性酒的。特别是颜色好看的鸡尾酒,女孩子们是很喜欢的。看着也好看,喝起来也不错,可是喝下去就不好说喽!而且很多鸡尾酒你都不知道里面有什么成分,所以这东西要警惕!其他的就没什么可说的了,空肚喝酒容易醉,心情不好的时候容易醉,借酒浇愁愁更愁啊!偏偏这么多人就喜欢借酒浇愁。不足取的做法。
至于某些禽兽会利用酒醉之后人们注意力不易集中的弱点而下其他药物,那就更恶劣了。先是用常见的酒类把你灌迷糊,然后再下其他药物,让人防不胜防啊,其罪当诛!
酒类对身体的影响,我就不多说了。头晕目眩,舌头发短,话多,身体发软不灵活等等。还有就是身体发热,烦躁之类的。至于应变的措施啊,很难说。首先就是最好不喝酒,这是关键。其次,人在喝多了的情况下很难想到应变和离开现场,所以不大好弄。这么说吧,如果你觉得自己可能喝多了,一是马上打电话给自己的亲人,让他们来接你走;二是马上不再喝,最好喝一些解酒的东西,如米汤或者醋什么的,水果汁也可以,至少不再喝;三,和中蒙汗药一样,最好用凉水浇自己的头或者用凉水洗脸,会有帮助。其实姐妹们觉得不适马上去洗手间的方法不错,一来那里有凉水,二来可以自己马上打电话,三来,那里经常会有同性,可以帮助自己。
总之,酒这东西,在自己的量内,少喝一点点,也许有舒筋活血的好处,不过,要是永远不沾,也没什么不好。不要以为自己长大了就可以试一试,就算想试,最好也是在家里试。在外面不喝酒,是我对所有女性朋友们的忠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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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写。不过,在写之前,我说一说看到的回复情况。其实我写这个文章的目的,主要是提醒女性朋友们注意,作为前车之鉴也好,课外教材也好,关键还是希望能对姐妹们有所帮助。所以,我一开始就声明:我写的不是色情小说,会尽量避免一些色情描写。但是有些不得不写的,我尽量少写并且用字母代替。另外,我也不是要教会心术不正的人怎么做坏事!所以,有些坏人用的作案手段和药物名称,我会尽量不说出来,以免误传匪类。无法避开的,要说出来的,也没办法。不过我提醒所有看此文的人,我不是要教会你做坏事!你要是看了我写的东西起了歹意的话,那就是你自己的问题!最好现在就别再看了!!!(我不是无缘无故的重复了以前说过的话,主要是我看到有人在回复一些例如:“迷药是什么啊?叫什么名字?”“还有春药没有写呢?”等等。恐怕有人的确是没有抱着正确的心态来看这篇文章的!)
好,重新开始。我前面说过了,第一种是迷药,第二种也算迷药——可以把人醉倒,也有些春药的效果——可以轻微催情,就是酒精。我再说说第三种药物吧。这第三种药物,已经差不多算是真正的春药了,不过还不完全是。这种东西呢,催情的作用更大一些,使人丧失抵抗能力的作用更小一些,其最主要的作用就是使人兴奋,使人身体全面的兴奋——这其中包括性兴奋。说到这里,大家大概猜到了,没错,是兴奋类的viper!
以我目前对于viper的了解,viper大概可以分成使人精神抑制的和使人精神亢奋的两种吧。(我的了解不多,有更了解的朋友可以多谈谈。以下都是我的一些了解)前者,主要是鸦片之类的东西,包括吗啡和viper。这些viper是传统的,大家可能知道的多。而使人精神亢奋的东西,则大都是精神类的药物了。大家都听说过摇头丸吧?还有什么viper、k粉什么的。这些东西,都是国家明令禁止的viper!它们会从身体和精神上对人体产生巨大破坏!就我所知,他们可以给人体造成严重损害,造成精神分裂、心脑血管爆裂、血压升高等严重后果!!大家绝对不能沾的!!据说,以前的鸦片之类,很粗糙,所以抽一次大烟不一定会成瘾,不过现在的viper,纯度都很高,所以一次就会上瘾的!千万不要尝试!而且我看过有关的报道,尤其是精神类的viper,只要吸食一次,大脑内部一些区域就能发生不可逆的变化!!也就是说,只要一次,一次而已,你就废了!抱歉,已经吸毒的朋友们,我不是说你们没希望了,还是戒了吧,总比一直吸要强。但是,viper的确是附骨之蛆!碰一次就完蛋了!
继续,就拿大家都听说过的摇头丸来说吧,摇头丸可以刺激人的神经,使人服用后不仅有强烈的兴奋作用,而且还会出现一定的幻觉和性冲动。
1):第一种是迷药,第二种也算迷药——可以把人醉倒,也有些春药的效果——可以轻微催情,就是酒精。我再说说第三种药物吧。这第三种药物,已经差不多算是真正的春药了,不过还不完全是。这种东西呢,催情的作用更大一些,使人丧失抵抗能力的作用更小一些,其最主要的作用就是使人兴奋,使人身体全面的兴奋——这其中包括性兴奋。说到这里,大家大概猜到了,没错,是兴奋类的viper!
以我目前对于viper的了解,viper大概可以分成使人精神抑制的和使人精神亢奋的两种吧。(我的了解不多,有更了解的朋友可以多谈谈。以下都是我的一些了解)前者,主要是鸦片之类的东西,包括吗啡和viper。这些viper是传统的,大家可能知道的多。而使人精神亢奋的东西,则大都是精神类的药物了。大家都听说过摇头丸吧?还有什么viper、k粉什么的。这些东西,都是国家明令禁止的viper!它们会从身体和精神上对人体产生巨大破坏!就我所知,他们可以给人体造成严重损害,造成精神分裂、心脑血管爆裂、血压升高等严重后果!!大家绝对不能沾的!!
就拿大家都听说过的摇头丸来说吧,摇头丸可以刺激人的神经,使人服用后不仅有强烈的兴奋作用,而且还会出现一定的幻觉和性冲动。有些人正是利用了摇头丸这种作用来做一些不法之事。特别是现在,似乎我们周围有些人,大都对viper一类传统viper有些了解,可是却对新型精神类viper了解不多。更有甚者,觉得那东西没什么害处。至少不容易上瘾。还有人认为,偶尔尝试一下没什么,助助兴也挺好。错!错!完全错误!据说,以前的鸦片之类,很粗糙,所以抽一次大烟不一定会成瘾,不过现在的viper,纯度都很高,所以一次就会上瘾的!千万不要尝试!而且我看过有关的报道,尤其是精神类的viper,只要吸食一次,大脑内部一些区域就能发生不可逆的变化!!也就是说,只要一次,一次而已,你就废了!抱歉,已经吸毒的朋友们,我不是说你们没希望了,还是戒了吧,总比一直吸要强。但是,viper的确是附骨之蛆!碰一次就完蛋了!
嗯,有关viper的危害,想必宣传的也不少了,在这里我不多说了。我针对我要说的主题,多说说viper对女性朋友们的危害,特别是在性犯罪方面。viper可以使人内分泌紊乱,免疫力低下,得各种疾病,使女性衰老加快,丧失做母亲的权利等等,都已经是宣传很多的了。我在这里想用真实的例子来说一说某些禽兽利用viper来强 J女性的事情。
说到这里,我可以理直气壮地说:虽然我在某些方面很叛逆,但是在viper问题上,还是非常正统的!虽然我有很多机会接触viper,但是我坚定地拒绝了!我看过相关方面的书,所以对viper的危害很清楚。无知者才无畏,我既然知道了,自然要时刻谨慎。所以说,我从来不会接触viper,就算是有些人劝我试试,我也从不答应。还好吧,我没有在这上面吃过亏。呵呵,表了半天的清白,我想说的是:之所以我的题目叫《我亲身经历过的,以及我所知道的迷药和春药》,就是因为我要说的viper这一项,我没有亲身体验,不过我确实是亲身经历,因为事情都是我亲眼看到的。触目惊心啊!我要说的两个事都是女孩子在viper的影响下遇到的不幸,这种不幸,我觉得比单纯的遭到强 J更为可怜。应该说是太可怜了!在这里,我说出来,不是为了论人是非,而是给更多的女性朋友们一个警示。希望类似的事情永远也不要再发生了。下面我就正式开始说,我想,我说的事例中的女孩子,如果你要是看到了我的文章,请你原谅我说出来。也许我又一次触及了你心中最深的痛处,原谅我!
这两件事有点联系,我从头说。我在以前曾经认识了一个人,应该说是一个网友(以下我称其为S)。我们从聊天开始,直到后来比较亲近,然后就是成为有性关系的那种“朋友”。开始我觉得S这个人心地不坏,只是也比较开放,在很多方面都是率性的。行为上很放得开,颇为符合我的一些需要吧。(后来我们交往很深了,我才渐渐更深的了解他。)那时候我们经常粘在一起,很亲密。
记得有一次,他提出要带我去某个迪厅。我问他是蹦迪吗?他嘿嘿的笑,说既是蹦迪也为了ml。那里有休息的包间的,做起来很方便而且很刺激。他还说,那个迪厅是有名的专门为“嗨药”而开的。我就明白了,我说自己绝对不沾,你要是沾咱们就白白。他说,他也不沾,不过他有个朋友,卖这个,手里有东西。这次去那里,主要是那个朋友也会带一个网友去蹦迪。他那网友是个“良家”,(就是良家少妇的意思)才学会上网聊天,比较保守,还没让他那个朋友“上”过。这次去呢,希望四个人一起玩,用气氛感染一下那个“良家”,到时候在包间里可以“捉对厮杀”,气氛到了,那女的自然就放得开了。我听了以后,觉得这种事情也是你情我愿的,而且那时候我也挺疯的,就答应了。(说到这里,我觉得很惭愧,那时候的我,在某种意义上,也许是去做坏人的帮凶了。现在我很后悔!)
到了那里,我就见到了S那个朋友,姓什么叫什么我不说了,反正事后我认为此人是个禽兽!所以下文中我就称其为“禽兽”!禽兽带去了一个少妇,大概也就30岁吧,长得很好,一看就是那种小家碧玉。言语中带着腼腆和羞涩,给我一个很好的印象。她对禽兽还是很信任的。俩人也挺亲近,不过那个少妇明显还是有自己的分寸的。我们彼此认识了一下,就开始蹦迪。后来大家就说去休息一下,来到了一个包间。我们在里面一边喝饮料一边唱歌。那个少妇有警惕心的,不喝酒。后来,禽兽就说到了viper上。他神秘兮兮的拿出来,让大家试试。还一边天花乱坠的说这东西怎么好,怎么过瘾,而且没什么害处。S说不要了,我也说这不是好东西我不沾的,而那个少妇似乎以前听说过,对那东西很好奇。旁边那个禽兽还不住地劝她,并且说保证让她玩的尽兴。我觉得很不好,又不好多说怎么不好,所以就说这可是犯罪,要是被逮着了就完了。可是那个禽兽拍着胸脯保证不会有事,说这家迪厅是他很熟的地方,并且自己先来了一颗药,然后我们又返回了迪厅。很快,药效上来,他就在那里随着音乐疯狂的摇头,满脸兴奋无比的表情。我和那个少妇都是第一次看到这种情形,十分的惊讶。大家又随便跳了一阵,看得出禽兽的药劲过了,然后我们就又回到包间。很让我失望的是,那个少妇主动提出想试试。
禽兽给了她一颗让她吃了,很快,那个少妇也变得疯狂了一样。我们又回到迪厅的音乐中,看到这个刚才还是一个小家碧玉的女人,如今却像疯了一样的甩头不止,随着音乐乱摇乱舞,我觉得很丑恶,很恶心。于是我就说出去透透气离开迪厅。S跟出来,问我怎么了,我说恶心,不愿意呆在这里。他说何必呢,这很普通的。咱们不沾不就得了。我说你在这里玩吧,我先回家了。他说你不跟我ml啦?我说今天没心情。他也没办法,说那就算了。于是我一个人就走着回家去。我很烦闷的走了一段时间,才想起来自己的手包还留在包间里呢,可别丢了。于是我赶紧回到迪厅。等我进到包间,被里面的场景吓了一大跳,那一幕我至今难忘——那个少妇,本来给我留下很好第一印象的她,本来让我认为是一个小家碧玉,说话还面带羞涩的她,却几乎是赤裸着的躺在沙发上,那个禽兽脱的赤条条的,正趴在她身上动着。S也是赤裸的,跪在少妇头前,正把自己的yj往她的嘴里塞。少妇满脸都是兴奋的神情,还不住地在摇头晃动。两只藕一样的胳膊也胡乱的挥舞着,嘴里还发出呜呜的叫喊声,听起来是那么兴奋。那一刻,我觉得那么美好的一个形象在我心里一下子就轰然倒下。小家碧玉变成了荡妇。一个才接触网络聊天,还涉世未深的良家少妇,如今却被两个丑陋的男人占有着。那场景让我觉得非常恶心。我也顾不得拿包了,捂着嘴跑了出去。
(今天先到这里吧,写到这些,我觉得心情很不好。我至今都觉得美好的东西被玷污了是一件让人非常痛心的事。那种雪白的梨花落在污泥上的样子,让我很难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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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对不起大家,那天写着写着,我的心情就挺不好的。写不下去只好关机睡觉。第二天本来我已经写了一大段,结果不知怎的,电脑就出故障了。竟然需要重新装系统!结果文档里的东西全没了……惨……只好重新来……
我接着前面的说吧。那天我也顾不得拿包,捂着嘴就跑了出去。直到我回到家,心里都很不舒服。那一幕实在是太让人难以接受了,当晚我做梦就又梦到了那一幕,当我从梦魇中惊醒时,一身冷汗。以前我对viper的认识还都是从书本上得来的抽象概念,可是那一刻我才真正认识到了这个恶魔的可怕之处,于是我更坚定了自己绝对不能沾那东西。另外,我对S和那个禽兽也极度的厌恶。禽兽自不必说了,我看虽然那个少妇是自己主动想尝试viper的,但是毕竟也是禽兽教唆。而且我估计他一定是因为那个少妇不肯和他发生关系,所以他才用如此的手段。这种手段竟如此卑劣!S这个人平时我觉得顶多是任性而为,喜欢胡闹而已。可是如今怎么会和那个禽兽一起……我觉得自己真是看错人了。
第二天是周日,早上我接到S的电话约我见他。(这里我要说明的是,他不知道我家在哪里,这也是我的一种自我保护吧。)我猜到他可能是还给我手包。于是我就去了。果然,他把包递给我,还笑嘻嘻的问我怎么自己连包都不拿就跑了呢。我很生气的说,你说呢!你们昨天干什么呢!他说,干什么你不是都看到了吗?我说,废话!我是问你那是怎么回事!他无所谓的说,还能有怎么回事,那个“良家”“嗨”了一颗,就上劲儿了。你不是看见了么?后来跳了一会儿,吴哥(就是我称之为禽兽的那个人)就把她拽进包间,开始gan了呗!我说那你呢?他嘿嘿的笑,说本来约好“捉对厮杀”的,可是你又走了,我一个人怎么办啊?反正也是这么回事,我跟吴哥凑一把,别有风味哟……听了这些我更厌恶他了。我问他那个少妇怎么会愿意,他说,什么愿意不愿意的啊,一颗下去,她就只剩下自己“嗨”了,你给她一刀她都不疼!而且全身都兴奋,gan的时候绝对的配合你!哈哈,嗷嗷的乱叫呢!我说,那你们这不就是强 J吗!S却满不在乎的说,这当然不算了。她有老公还出来见网友,摆明了自愿的。我说她不是一直没答应吴哥吗?S说,既然出来,就别在乎这个。反正结果都是上床。再说“嗨药”也是她自己愿意的。这没什么,泡吧的女人都接触过摇头丸什么的,“嗨”爽了之后上床再正常不过啦!我听了以后很惊讶,我说我就没接触过。他说你不愿意接触是你,你不知道吧?这种事情在酒吧迪厅里有的是!知道什么叫“狂野派对”吗?知道什么叫“捡漏”吗?我说不知道。他说,“狂野派对”就是一帮人“嗨药”以后再蹦迪,之后大家再随便gan。“捡漏”啊,哈哈,在很多迪厅里,有不少女孩会第一次接触到摇头丸一类的viper,“嗨”了以后,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啦!迷迷糊糊的还一个人去厕所。专门有等着“捡漏”的人守在那里,就盯着这种女孩。那样子一看就能看出来,面红耳赤,神志不清。这时候你要是把她推进男厕所她也不知道,推进厕所的隔断里就gan呗!gan完扬长而去,没人知道是谁gan的。还有胆子大的,干脆就跟进女厕所里,在女厕所里面gan呢。我很惊讶,就问,那么,厕所里就没有别的人?发现了怎么办?S说,一来是在隔断里,一插门没人看的见,二来就算是里面嗷嗷乱叫,谁管啊!人家俩人愿意在里面做你管得着?再说了,没人管这些闲事。有人还喜欢凑热闹呢!我问他什么意思。他就坏笑着说,看见了也凑一把呗!有时候胆子大的“捡漏”的主还故意在尿池子边上gan呢!如果有想一块儿来的,就可以一块儿来,轮着来也行,反正都是自找的……他还在说,我打断了他,说,看来昨天你也“捡漏”了?他倒是毫不避讳,似乎理直气壮一样,说,我那也算吧。不过没有真的“捡漏”刺激。我说,哦,看来你尝试过真的“捡漏”?他嘻嘻的笑,说,也就那么一次。那回是我第一次看见真的这种事,我cao,就是咱们去的这个迪厅的厕所里。那次我肚子不舒服想去蹲坑,结果就看见一个女的歪在里面了,还昏迷着呢。裤子褪到脚面上,上衣都解开了,胸罩推在上面了,一看就是刚被gan完。那女的长得不错,我看了真刺激啊……他还在说,我嫌他恶心,就说,你丫不怕得病啊!他说,厕所里就有自动卖套机,一个大蹦子一枚呀。不过我也就那么一回,后来也觉得太脏了,戴套也不敢了。我说,你就不觉得自己缺德?他说,这个一来是她自己愿意“嗨药”,二来又不是我第一个!我问,后来呢?他说,我gan完就走了,不过我告诉你说,那天我还真看见那女孩的后来了呢,你猜怎么着,她们一帮子朋友一起来的,那些人看她好久没回他们那个包间,于是就找。女厕所里没有又上男厕所里找。后来就发现了,把她抬出来了。又嚷嚷报警,我就出去看了。嗬!还是那样子,不过脸上又多了点jingye,哈哈,也不知道是谁gan的!更不知道她又被gan了多少回!我说你就不怕pol.ice?他说,又没人看见!再说,她吸毒在先!报警也先抓他!pol.ice还不愿意管呢!我默然了,我觉得他说的对,的确是这样。我说,这太卑鄙了。他说,主要还是她自找的,告诉你说吧,就那个迪厅里,估计每天都得有这样的事!听了这些,我只有沉默。突然我想起来什么,问他说,昨天那个少妇呢?你们没……他说,我们可没有把她扔进厕所里。好歹是吴哥的网友,大家happy一下就得了。我说,她醒来以后没骂你们强 J啊!S说,醒来之后是哭了,不过吴哥就说了,你自己愿意的,大家一起玩玩怎么了。刚才你不是挺爽的嘛!我看那时候你可是自愿的。没事啦!我们不会说,没人知道。也就是偶尔激情一下嘛!后来那女的也就穿上衣服了,我们一起打车走的。她啥话也没说,呵呵,认了吧。我盯着S的眼睛,问他,你和他一起这么做多少次了?S说,也没几次,以前一般都是“捉对厮杀”的时候多。这不是你没在嘛……我什么也说不出来,后来我都不知道自己怎么离开的,怎么回的家。反正我那几天都很不舒服,总惊讶于这世上竟然还有这样的事!无辜的女性又有多少吃过这样的亏!
我想,其实就算是她们吸毒了又怎么样!很多还不是那些禽兽教唆诱导的!何况就算是吸毒了也不能就活该被强 J被L J啊!那件事以后,我就和S疏远了,也一直没有和他见过面。不过,我已经对那个“吴哥”,也就是那个禽兽产生了极大的愤慨。我想,这样的人已经是人渣是禽兽了!当时我还想,吸毒贩毒强 J都是犯罪的,有机会我一定要揭露他,送他上绞刑架!不过,这念头那一时很强烈,慢慢也淡了。毕竟我没和他有多少接触,又没什么证据可言,想来也是瞎操心罢了。不过,后来过了大概三个月吧,我偶然又碰到了S,并且从他那里知道了那个姓吴的禽兽又一件罪行,一件骇人听闻的罪行。我实在不能忍了……
(先写到这里吧,我要喘口气,静静脑子。每次想到那件事,我就都会义愤填膺,呼吸都急促了。唉,其实都过去了,我只能默默祝愿无辜的女孩子们以后能永远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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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我继续说。不过在说之前,我还想说几句闲话。我看到有的人说,我说的事情不可能发生,是我在编故事。我想说,这些都是真的,都是我亲历亲见的事情。我想,看到我写的文章的人里,恐怕也有人经历过或者是听说过类似的事情吧。我不想编什么故事,我只想用真人真事给女性朋友们提个醒。再有,就是有人说起我文章里提及的那个“良家少妇”。有人说我不帮她一把,很不地道。不过我要辩解几句:我觉得她的经历的确是很可悲的。不过这也是性格决定命运吧!事从两来,莫怪一人。的确有她交友不慎的原因,也是她自己本人的原因。至于我,我觉得自己虽然没能拦住她,但是我的确劝告她了。她没有听进去。我不说自己没有责任,但是我也只能做到这一点。我能做的,我会去做。现在这篇文章我还没有写完,希望大家继续看,继续支持我。我会说明我做了什么。还有一点,就是我要多次提醒的。以前比如说到迷药的时候,我刻意的不说出药物的名字和下药手段,怕的就是有坏人学会了。可是这一次说到viper摇头丸的时候,一些情节我是避不开的,就全都说出来了。我很担心,我很怕有人反而得意学到了那些X L手段!这里我再次声明:我是为了给没有听说过这些事情的人一个提醒,而不是要传播犯罪手段!如果有人心生恶念,反而想学坏的话,那么就不要看了!看了也不要效尤!
好了,那我就继续说吧。自从我从S那里拿回手包以后,就对他很厌恶,疏远了。他找我我也借故不见他。不过,后来过了大概三个月吧,我偶然又碰到了S。是在麦当劳里,S满面带笑的请我喝水,还嬉皮笑脸的问我怎么不愿意见他了。我不愿意明说出来,于是就说,忙。他说,有新情人啦!我说,没错啊,是有新的了。你呢?你没找我,不是也挺乐呵的吗?你也有新情人啦?他说,衣不如新,人不如旧呢!有空吗?咱们重温一下去?我说,你不是有新情人了吗?还找我干嘛!不怕人家生气?他说,新情人还没有哪!我说,我都不信,你哪天也离不开女人啊!他又嘿嘿的笑,说,情人是没有,不过每天也没少了gan pao。我冷冷的问他说,哦,你丫又去“捡漏”了吧?他说,也没有,一般都是和网友。不过说到“捡漏”,最近还真有一个“大漏”!你别不信,长得比你还强好些呢!我说你就吹吧。他说,你要是不信,跟我回家!我给你看看她的样子,绝对让你心服口服!我突然意识到:他既然说是一个“大漏”,那么肯定又会跟viper有关了,说不定还是那个禽兽吴哥提供的viper。于是我很想一看究竟,就跟他去了他家。我想,这小子顶多也就是想和我ml,我早就打定主意不答应了,到时候我有自己的办法拒绝他。到了他一个人住的家里,果然他就动手动脚的。我推开他,说,你不是让我心服口服吗?哪儿呢?他说,行,我给你看个dv!然后打开电脑,给我打开了一段dv。我一看就呆了。
画面是在一个屋子里拍的,屋子很大,拍的地方应该是客厅。比较豪华的样子,地上还铺着大红颜色的地毯。背景音乐很闹,声音很大,节奏很强,是那种迪厅版的歌,听了让人很烦躁那种。画面拍的是三个年轻的女孩子在随着音乐狂舞,乱扭,胡乱摆头,一看就知道是“嗨了药”的。最为使人惊讶的是,三个女孩都是赤裸裸的!左边的那个,个子矮一点,短发,身上只剩下了脚上的鞋袜;右边那个,个子中等,披肩发,只是脚上还穿着袜子,手里还挥舞着一条内裤;中间的那个女孩子,身材最高挑,头发已经长到了腰部,不过,她干脆是一丝不挂的,雪白的赤足踩在红地毯上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三个女孩子都是半闭着眼睛,似乎神志不清。还在那里毫无顾忌的扭动,狂舞,对着镜头似乎一点都没有羞涩。我很惊讶,问S,这是谁啊?哪儿拍的?S得意的问我,怎么样?是不是个个都是美女?中间那个,比你可强多啦!服不服?的确,这三个女孩子,年龄也就二十岁左右吧,长得都很清秀,身材也好,个个都是美女。尤其是中间那个,身材和相貌都是一流的,凭谁都得认为是一个大美人了。如果我在生活中见到她的话,一定羡慕不已。可是,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我对S说,行,真是大美女,我可比不了。这是谁啊?这么漂亮的女孩子怎么会拍这个?S本来不想说,可是他是个没心没肺的人,禁不住我的激将法,才告诉了我事情的真相。
原来,这是大概两个月前,那个禽兽(吴哥)干的坏事。那个禽兽,不光吸毒贩毒,而且还经常诱骗人吸食viper,并且趁机强 J女性。那一次是他带着摇头丸之类的东西,往自己熟悉的迪厅和KTV里串,目的也是为了贩毒。在某一个KTV的包间里,他看到里面是三个女孩。三个人都很年轻,一看就是大学生的样子。而且长得都很好。禽兽于是就很动心,跟三个女孩子搭讪。那三个女孩都是涉世未深,被禽兽的言语打动了,谈了起来。禽兽打听到,这三个女孩都是南方某一个城市里的,考上了北京的某个大学。三个人原本不认识,也不是一个系的,只因为是同乡,所以熟悉了,这才上大一大二,其中一个女孩子过生日,姐妹三个出来玩的,也没有别人跟着。禽兽觉得有机可趁,于是向她们推荐viper。三个女孩子都是才学着瞎玩,也没见过viper,忍不住竟然想尝试一下。结果,就都来了一颗摇头丸。“嗨”了以后,觉得很刺激很“爽”,还想再来一颗。禽兽当然很高兴。这次给她们服下去之后,就开始下手了。那家伙趁三个人都是神志不清的情况下,居然在包间里依次强 J了三个女孩子!令禽兽惊喜不已的是,三个女孩都还是处女。禽兽觉得这三个女孩子非常漂亮,于是干脆把迷迷糊糊的她们三个连推再骗的弄上自己的车,直接拉到了禽兽在某个近郊区自己的大房子里。这种大房子,差不多就是别墅性质的。很宽敞,他一个人住这么一个大宅子,这里也没什么人。禽兽不断的给三个女孩服下摇头丸一类的viper,然后又对她们进行了强 J。据说他自己也没想到能碰上这么大一个“漏”,所以异常兴奋。自己也是吃了“伟哥”以后,才疯狂的对三个女孩发泄兽欲。后来实在累了,才拿出dv,拍下那段三个女孩赤裸着跳舞的录像。这之后,更骇人听闻的是:禽兽竟然打电话叫来自己那些狐朋狗友,包括跟他有viper关系的一些熟人,大概有十多个,让他们轮流奸污那三个女孩!!!他居然还“象征性”的收了些钱!!!
我听S说出这些,已经瞠目结舌了。我问,后来呢?S恬不知耻的说,后来,等三个女孩清醒过来,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啦!看到自己的样子,抱头痛哭。禽兽对她们又是安慰,又是吓唬,最后还拿出了杀手锏——那段dv以及他拍的一些女孩子们的裸照。而且还扬言,说知道她们的学校了,如果声张,就散布出去。三个女孩都吓傻了,只能穿上衣服。禽兽还假装好意的让三个人洗了澡,才把她们送回学校。听了这些,我真的不能忍耐了,心里打定主意要想办法把禽兽的罪行举报给pol.ice!我就问S,你那晚也去了吧?他讪笑着说,嗯。我假装不经意的问他:那段dv很短啊,怎么没拍下来你们怎么gan的?S说,哈哈,那不就成了强 J的证据了嘛!吴哥拍的这些只有她们三个,只能认为是三个人自愿吸毒,然后自愿拍的艳舞。我听了心里真想咬他一口!我看见那个文件夹里还有图片,就说,给我看看这个。他拦不住我,我就打开了,原来,正是那三个女孩子的裸照!有些是在她们狂舞时拍的,有些则是三个人被L J以后拍的。最触目惊心的一张照片,是她们歪七扭八的躺在地上的样子。三个人都是头发散乱,昏迷不醒,全身赤裸的躺在红地毯上。身体上还有很多的红印,掐、捏的痕迹。脸上,身上还沾着很多的jingye!我说,这些照片你也有啊?他说,我向吴哥买来的,嘿嘿,自己shouyin时候看的。怎么样,你是不是也看的起兴了?我心里想:一定要把这些都拷贝走!于是漫不经心的问他,后来呢?仨人没报警啊?S说,没有,吴哥特地让她们洗澡,也有这个意思,洗了就没证据了呗!而且又有把柄在手,不怕。你知道吗?我开始告诉你说捡个“大漏”,可不只是那一次哟!我很惊讶的又问,你们是不是继续要挟她们了?S说,没有。吴哥一向不那么干。这回可是她自己找来的……原来,就是那个最漂亮的女孩子,在那一次吸毒以后,估计是剂量比较大,所以上瘾了。据说只要听到音乐脑子里就空空的晕晕的。在无奈下,竟然自己主动找那个禽兽去了,只希望能再买一些viper!那个禽兽当然是觉得“意外之喜”,于是又提供给那个女孩viper,并且又多次和她发生性关系。后来那个女孩子已经上不下去学了,天天跟禽兽混在一起,天天吸毒。并且出卖自己的肉体来换viper换钱!S得知以后,还和那个女孩有过几次……我听了这些,真的觉得我都想哭!
S还在跟我动手动脚的,我就说,得得得,你先去洗洗啊,我先自己看会儿酝酿一下情绪。S信以为真,就去洗澡。我就拿出了自己随身带着的优盘,把那些东西都拷贝下来了。然后,我到他洗澡的卫生间门口,说,抱歉啦!今天大姨妈来啦!咱们改天吧!然后就出门回家了。回到家里,我把东西存进电脑,然后又联系了一个认识的pol.ice。这个人算是个小头头,和我挺熟的。我找了个茶馆跟他说了这些事,又问他怎么办。可是他说,如果你那些dv和图片没什么意义,也算不了证据。无非就是一些照片,不能证明是谁拍的,也不能证明她们是否自愿。不过,如果那个姓吴的手里有viper,那么我们可以根据这个抓他。我问他,那么强 J的事呢?他说,过去这么久了,也没有证据,可没法弄。反正听你话的意思,那小子估计也够毙的了。我想,也只能这样了吧。干脆就没把优盘给他,只是告诉了他那个禽兽的名字和一些情况。
后来的事情就简单了,禽兽也被抓了,而且是人赃俱获。具体情况那个pol.ice也没有完全告诉我,说有些情况是保密的,只说那个禽兽还算有点分量,手里有些个viper,而且他上面还有更大的头。反正那些viper的分量已经够毙的了。我点点头,又问他那个S算什么罪?pol.ice说,没办法,没证据不好抓,吸毒?他没吸?强 J?没证据。我沉默了,这时候才体会有些事情很无奈。我又问这个pol.ice:是不是应该向S问清那个女孩子是谁?现在在哪里?我该怎么帮他?他说,算啦!这样的事情没办法。已然如此了,除非她自己悔过,戒毒。你算什么?你又能怎么办啊!这样的事太多了。因为吸毒而M Y的女人有的是!再说,姓吴那小子的事情不小,要是你一再追问这件事,恐怕S会知道是你检举的,你也会很危险。我听了只能还是沉默。没错,我管不了那么多的事情。对于那个女孩子,我也只能默默地祝她好运……
事情说到这里,也该结束了。S这个人,我后来再也没联系过他。不过后来有人跟我聊天时提起了他,我才知道了S后来居然感染了艾滋病毒!当时我听了以后觉得这真是不可思议。我问那人说他怎么感染的啊?吸毒?那人说,听说他不吸毒,应该是嫖出来的。哈哈,那小子知道以后这个哭啊,说自己冤,说自己从来都戴套,不应该啊……我听了以后,真有一种“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感觉!说到这里,我想有人可能说我在胡编了,哪有这么巧的事!我要说的是:一切都是真的,都是真实发生的。咱们不讲迷信,不讲因果报应。不过,一切都是自找的。S要不是有那些行为,恐怕也不至于落的如此下场。这也不能不说是一种报应了。《太上感应篇》开头就写着:福祸无门,唯人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抛开迷信不说,我觉得这话还是很有道理的呀!
说到这里,我这篇文章要介绍的第三种药物,也就是viper,就说到这里了。viper之害,人所共知。没说的,我劝大家万万不可尝试。一时好奇,终身遗憾!至于看到这篇文章的女性朋友们,我想劝告大家:viper对女性的危害,似乎比对男性更为严重。就拿强 J这种事来说,viper就是坏人手中的凶器!罪恶就在我们的身边,大家一定要随时警惕!至于如何防范,我想这和其他药物也差不多。不要和陌生人给的水,不吃陌生人给的食物,不吃不知道的药物,另外,不要抽陌生人给的烟!(关于吸烟,我在这里就不多说了。姐妹们最好不要吸烟,那也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东西,也是一种程度小一点的viper!)吸食viper以后有什么反应,我也没有体会,说不出来。至于“中招”以后如何应急我就没什么办法了,一般这都是自愿吸食的。嗯,如果是被骗吸毒,或者是不知情的情况下“中招”的话,我觉得自己应该有一些身体上的反应,尤其是意识模糊。这时,最好大声呼救!既不要怕丢脸,甚至也不要怕被pol.ice抓住认为是吸毒人员。我想,就算是被拘留,也比其他更糟糕的后果好得多!
另外,我也要在这里提醒看到文章的所有人。如果说强 J其罪当诛的话,那么诱骗他人吸毒甚至于逼良为娼,那就更是罪大恶极了!如此行为,禽兽不如!大家千万不要有这种想法或者这种行为!至于那些像S一样,喜欢跟着坏人凑热闹的,认为自己又没什么罪过的无所谓的。唉,你们还是改了吧。至少也要远离那些人,不然迟早有一天殃及自身的。
2):1﹒争取时间
????害人药片的药效会在15~30分钟内完全发挥作用,如果这一类药
????物被搀在酒精里,发作更快。如果发现得快,意识清楚,赶快喝大量
????的水催吐。如果已经出现头晕无力的现象,就不要再喝水催吐,因为
????在意识不清的时候催吐,容易呛到,甚至窒息。此时妳只有3分钟或
????更短的时间向可靠的人求助,为自己找安全的场所。
????
????2﹒求助不要怕丢脸
????如果妳觉得不对劲,妳可以立刻打119,打电话给朋友,打电话回
????家请家人来接妳,或是向服务生求助,告诉身边可信赖的朋友,甚至
????做一些动作引起他人的注意,千不要坐在原地,什么事也不做,担心
????丢脸,结果反而会有更严重的后果发生。
????
????3﹒医院是最理想的「休息」场所
????任何药物都有副作用,当妳完全不知道被下药的剂量和成分时,所可
????能产生的副作用也是无法掌握的。医院有解药,也可以让妳安全地睡
????8小时不受侵犯,还可以提供必要的医疗照顾和检查。或许妳会担心
????︰〝万一只是喝醉了酒,去医院会不会太小题大作了?〞请注意,这
????1分钟的犹豫,只会让妳冒更大的险。
????
????4﹒冷静、冷静、再冷静
????若不幸~不管妳醒来后发现多么的不愉快、多么的痛苦,妳一定要保
????持冷静。只有保持冷静,才能保护自己,保留证据,做最好的处理。
????
????5﹒留下证据
????证据分两种,一种是留在身体上的,一种是留在脑海里的,两种都很
????重要。不要洗澡,去医院验伤,是为了把留在身体上的证据留下来;
????此外,把脑海中残留的印象记下。回忆醒来之前发生过的事或许很困
????难、很痛苦、或很模糊,但一定要尽快把还记得的事写下,因为随时
????间过去,记忆会越来越模糊,可能几小时后就完全不记得发生什么事
????了。
????
????6﹒妳的选择
????要不要报警处理,要不要告诉任何人都是妳的选择。留下证据、留下
????纪录,不代表一定要控告对方,无论将来下任何决定,能掌握的证据
????越多就越有利。
????
????7﹒发挥MQ精神
????如果你看到有人在别人的饮料里「加料」,有女孩子步履不稳,头晕
????「疑似」被下药,请发挥你的道德勇气,如果你不敢出面阻止,你可
????以帮她打电话,110都是免费,可匿名,
??
????你的一通电话,可能挽救一个人的一生!
????
????●预防方法
????
????1﹒不接受任何人给妳的饮料去应征工作,到陌生的场合或不熟的人
????家做客,不要喝别人倒好的饮料。要喝,也喝还没开封、自己亲手打
????开的饮料。不要因为不好意思而牺牲自己的安全。
????
????2﹒一定要自己打开饮料
????在PUB,绝对不要接受人家请妳、拿给妳或帮妳开的饮料,即使那
????是女孩子,或是妳认识的人。如果是向吧台买饮料,也该看着工作人
????员为妳打开,倒入杯中,并且亲自递到你手中。
????
????3﹒尽可能点有盖密封的饮料
????用广口玻璃杯装的调酒是最好下手的饮料,如果被下药也最不容易被
????发现。因此有盖子的瓶装矿泉水是最好的选择,汽水和果汁其次,最
????好不要点含酒精的饮料。
????
????利用强 J药片得逞的Q B案,最常发生在认识的人之间。或许妳以为
????和一大群人一起出去,妳就是安全的,但在许多案例中,加害者都是
????和一群人一起下手。所以,当你和一群朋友,还有朋友的朋友出去,
????事实上是妳最该小心的时候,因为熟悉的人容易使妳放松戒心,而许
????多犯罪正是在被害人放松戒备的时候得逞。
????
????台湾曾出现过熟人和女性共犯涉入的FM2Q B案,利用熟朋友或女
????孩子下药可以降低对方戒心,并且容易得手,因此对于朋友和女孩子
????
????6﹒不要叫妳的朋友帮妳看饮料
????妳的朋友可能会分心,会被转移注意力,会忘记,或者她(他)根本
????不像妳想象中那么值得信任。自己是最值得信任的人。
(3):我要谈的这第四种药物,就是真正的春药。春药,在字典上的解释是:刺激性欲,使人产生兴奋的感觉,这种兴奋基本上就是单纯的性兴奋。其实,春药本来有它存在的价值的。比如说,有的人可能性冷淡,那么,就需要药物的辅助。广义上讲,春药也可以泛指能够帮助人们更好的享受性快乐的药物,比如说,著名的“伟哥”,也许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春药,但是它的作用大家都明白。所以说呢,当初人们发明春药的目的,估计还是好的,为的是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不过,科学的东西都是双刃剑。再好的东西,落到了坏人手里,用于做坏事,那么也就成了坏东西了。尤其是,很多春药是适用于男性的,而另一些春药,则是适用于女性的。这些适用于女性的春药,就有可能被心怀叵测的人用于犯罪了。这些人,利用药物的力量,使女性的性欲望。这种需求和欲望是很突然的,似乎一下子冒出来一样。还有就是如果不慎“中招”,该怎么应急。我想,这恐怕还比以前说的那些药物“中招”好办一些。因为这种药的效果不是非常厉害的。应对办法:一是马上打电话给自己的亲人,或者是报警;二是和中蒙汗药一样,最好用凉水浇自己的头或者用凉水洗脸,能使自己清醒一下。马上去洗手间的方法不错,一来那里有凉水,二来可以自己马上打电话,三来,那里经常会有同性帮助自己。
还有就是,如果是医生开的药,那么,最好也要问一问副作用。特别是当自己服药以后,有不适的感觉时,更应该再去问问大夫。有时候药品说明书上不会写的很明白,多问问没什么坏处。不要害羞。
(4):这次我要讲的药物,就是可以称为“极恶”的药物,烈性春药。还是那句话,有些东西,原本是用来做好事的,可是最后却沦为了犯罪工具。我想如果药物本身有灵,可能也会觉得冤枉。那些发明它们出来的科学家,肯定也会后悔不已的。
我要说的就是这么一种专门用于催情的,准确地说是专门用于女性催情的药物。我想,可能现在看我文章的人里,有不少人在某些地方看到过类似的广告,这些广告里所销售的药物,名字大都很露骨。或者说,那些名字一看就知道是做什么使的。说白了,卖的都是春药。我可以坦率地说,我自己因为好奇,也看过这种广告。当时觉得,可能都是瞎扯的吧?会不会只是想骗人家的钱?不过我又想,那些上当的人,恐怕也是活该。最可气的是,大凡这种广告,后面准写着几句注意事项,基本都是“本药物只可用于合法夫妻使用,不得用于犯罪”云云。真是让人又气又笑。在我看来,这些话很像是香烟盒上写的“吸烟有害健康”一样,典型的自我矛盾,或者说是刻意在逃脱责任。意思就是“你要是出了事可别赖我没提醒你!”其实,抽烟的人,有谁还会在乎有害健康?同样,买春药的那些人,恐怕也没有几个是想给自己的老婆用一用的吧?而且,我还觉得春药广告上的那些话,比烟盒上的话更为可恶!因为它在进一步的诱导人犯罪!简直就是故意提醒!这种故意,想必大家都能理解。
话说回来,我看了那些广告,一笑了之,或者只是很气愤。可是,有些人本来心里就有一些不可告人的丑恶目的,他们看了那些广告,恐怕就有一种“如鱼得水”的感觉了。甚至可以说,有些人心里本来只是想一想,本来一辈子也未必敢实际做的。可是看了那些广告,恐怕就有意为之,跃跃欲试了。所以我说,那些广告本身就是在诱导犯罪!
今天我在这里,既不想探讨无良商人的罪恶,也不想多说监管不力的问题。我更想说的是,那些春药的买主。我认为,任何东西,都是因为有买的,所以才有卖的。也就是说,有了市场,才有人卖。一样物品,要不是有人需要,那么,就算是先有人卖,也卖不出去。卖不出去,自然也就不会再卖了。所以说,更主要的问题还在于那些买主身上。我前面说过了,也许那些春药的确可以帮助合法夫妻解决某些问题,但是,我看这种情况很少很少。何况,如果真的是合法夫妻的话,那么他们为什么不求助于正规医疗机构?所以,我敢说,买春药的人,十有八九就是想用于犯罪的!
既然有人想犯罪,想买到春药,那么,卖春药的人也就出现了。既然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那么,我们能做的,就只剩下学会自我保护,尽量避免春药带给我们伤害了。话说到这里,我想对看到文章的姐妹们说几句话:现在的社会很复杂,也许明天会变好些,可是,今天,我们必须面对现实。与其在事后怨天尤人,悔之莫及,还不如事先多做防范,防患于未然。这也正是我写这篇文章的初衷。
好,回到正题上。我来说说这种利害的春药。这种药的成分到底是什么,我也不知道。不过,我敢肯定的一点是,它真的存在!而且,这类药物的效果十分明显,甚至可以用“剧烈”二字来形容。我想,这类药物的存在,简直就是对女性尊严的恶意挑衅!而使用这类药物的人,要么,是故意要混淆视听,使受伤害的女性产生强烈的自责;要么,就是故意要羞辱女性,给受伤害的女性心灵以严重的刺激。这些人无论目的如何,可以肯定的是他们人品很差。也只有这样下三滥的人才会使用如此下三滥的手段!
说到这里,我想再说说我这篇文章的标题:《我亲身经历过的,以及我所知道的迷药和春药》。大家可能都已经看过了我前面写的内容,第一种——蒙汗药和第二种——酒精,都是我亲身经历过的。第三种——viper,则是我所知道的。最后我要说的这第四种——春药,也是我亲身经历的。说起那件事,我觉得非常伤感。伤感的原因挺复杂,其实真的不是因为我受了多大的伤害,而是我觉得十分遗憾。遗憾的原因,一言难尽。下面,我就说说那件事。我说的目的,一是为了告诉女性朋友们类似的教训,二也是为了告诫所有有类似想法的男人,你们这么做的话,很有可能给自己也造成很大的遗憾。三,也算是为了给那件事中的男主角看看。如果他看到的话,我希望他看到我的想法,明白自己那样做有多么的傻,造成了多么大的遗憾。
我开始说吧。那是在大概一年多以前,我在网上某一个网站里随意的浏览文章。后来我就看到了某个人写的一篇,文章不是那种简简单单的写某次经历似的流水帐,而是记述了他和妻子生活的一些故事。文笔不错,脉络也很清晰。最为难得的是,作者的文风很好,叙述中有起有伏的,而且很幽默风趣,这种文风我很喜欢。那篇文章重点讲的是作者和自己的妻子在平时生活中的情趣,还有就是一些ml时喜欢玩的游戏。看得出这是一对很有情调的夫妻。坦白的说,我自认为自己也比较重视生活情调。而且很凑巧,作者描述的那些ml时点缀气氛的小游戏也大都是我很喜欢的。我顿时有一种“知音”的感觉。在文章的末尾,作者还留下了自己的邮箱地址,我于是就有了联系他的冲动。我给他写了一封邮件,可是有大概半个月也没有回音。我估计这文章是他早写的了,没准那个邮箱也很久都不用了,我也没放在心上。后来突然有一天,我竟然接到了他的回信。他说自己这个邮箱一直没怎么用,今天偶尔上去看,才发现我的信。很愿意和我通信。就这样,我们开始了交流。先是用邮件,后来就用qq。
通过交流,我进一步的了解了他。原来他已经40岁出头了,算得上是一位成功人士。他在他的业务领域里,也算是有头有脸的,还经常会代表中国到国际上发言。不但事业有成,而且家庭也很幸福。他把家安在了美国,父母、妻子和孩子都在那边。他自己一个人留在中国就是为了工作。他在北京也有一个家,平时家里只有他和一个保姆。他也会经常去美国和家人团聚然后再回来,有时妻子也会回北京来看他。他之所以写那篇文章,其实也是想念妻子,所以才写了这么一篇类似回忆录似的小文。通过一段时间的交流,我觉得这个人还是很优秀的,无论是谈吐还是态度,都很令我欣赏。后来,他提出见面,我就答应了。
等我们见了面,我才第一次看到他的样子。他不显老,人也长得很帅气。而且气质很好,堪称结合了中年人的成熟和青年人的活力。谈吐和风度也很绅士,绝对可以算是有魅力的男性。他也很欣赏我,他说通过我的文字觉得我一定很优雅,所以才想见见我,见到以后果然如想象中一样。我们这一次谈得很欢,大家都很愉快。于是,从那次起,我们就成为了朋友,时常见面聊天。
再后来,我们就更加深入的熟悉了对方的情况,包括真名实姓和联系方式。我管他叫“明”,他称我为“萌”。开始时,我觉得他都40岁出头了,我才20多岁,所以我管他叫“老大哥”。他说,我一点也不老啊!你看我老吗?于是在他的反对下,我改称他为“明哥”,他就管我叫“小妹”——其实他女儿都已经15岁了。我们后来越来越熟,都觉得对方的观点、态度、以及兴趣爱好都很相投。最后我们已经是无话不谈,互为知己了,我们两个人似乎什么都不必隐瞒对方。不但生活中经常一起玩一起乐,在工作上我们也有时会互相帮忙。你会觉得有一个人非常能理解你,非常能帮助你,那种知己的感觉非常好。不过我要说明的一点是:我们虽然关系很好,但是平时接触都很有分寸,仅限于语言交流,并没有发生什么。这一点上,我也觉得很好,因为这样一来,我觉得我们的关系就非常的高尚。
话说到这里,其实我自己也知道:我们互相都很喜欢对方。无论是外貌,还是举止,直到性格,我们彼此都很满意。嗯,特别是我,对于他有一种特别的感觉,因为他在很多方面都很像我的初恋。那时候我才19岁,我的初恋有28岁了,他也是外貌英俊,事业有成,气质成熟,而且也已经成家了。不过那时候我只是对他很有好感,明知道他有家有业,所以没有想和他发展。可是,最后他还是半诱惑半强迫的和我发生了关系。那之后我干脆希望能够和他结婚,可那是不可能的,他希望我做他的情人,我拒绝了,并且和他分了手。我不知道看到我这些话的姐妹们有没有这么一种感觉:女人似乎对于自己的初恋,或者是自己的第一个男人都有一种特殊的好感。就算是后来分手了,那种好感也一直存在。并且,如果以后遇到了类似的男性,就会觉得非常亲近的感觉。反正我就是这样,当我认识了明以后,我就觉得他很像我的初恋。同样的风度翩翩,同样的事业有成,同样的成熟气质,让我对他一下子就有了很强烈的好感。可惜的是,他们同样都已经成家了。尤其是明,已经40岁了,家庭很幸福,女儿都很大了。我不会忍心去破坏人家的幸福,我也知道他绝对不会放弃自己的家庭的。既然如此,明知不可为,我也就不想了。而且我觉得,既然不可能往后发展,那么最好就保持现状:做好朋友。如果我们真的发生了关系的话,那么我们现在的关系就变了。那种美好的知己感也就变了味道。我总觉得,异性知己是种很崇高的关系,如果这种关系夹杂了性,那么就又俗气且失去了崇高的本质。所以,我一直也在克制自己的
感情。
有一天,他邀请我去他家做客。我才第一次看到了他的家。他的家在北京近郊,挺大的房子,楼上楼下的那种,里面很豪华,很有古典氛围。我也见到了他家的保姆——据说在他家好多年了,关系很好。他的保姆姓刘,都已经五十多岁了,十分和蔼可亲的样子。明管她叫刘姐,她管明叫先生。我本来想叫她刘阿姨的,可是明却说,那不乱了嘛!我女儿才管她叫刘阿姨呢!我也笑了,我说,她这个年纪,我当然应该叫声刘姨。其实你这个岁数,我也应该管你叫叔叔啦!说完大家都笑了。明还带我参观了一下他的书房和卧室,并且特地告诉我,你看到的我那篇文章,就是在这间书房写的。事情也大都是在这间卧室发生的。他的卧室很大,里面有一张很大很漂亮的床,看起来感觉非常温馨。后来我和他说笑了一会儿,他拉开了一个柜子的抽屉,对我说,你看。我一看,原来都是他和他妻子ml时玩的一些游戏的道具!我打了他一拳,说了一声讨厌。他却对轻柔的对我说,我能吻你一下吗?我希望吻过你之后,今晚能把你留下。我当然明白他的意思。我停了一下,说,明哥,咱们还是别这样了。我一直把你当成大哥,当成知己看待。我真的不想把这么美好的情感变成那样的关系。我知道咱们不会有什么发展的,倒还不如就保持这种好朋友的关系,你说好吗?他也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好吧,我明白你的意思,也尊重你的想法,我也很愿意这样。那你能不能让我吻吻你的额头?我答应了。于是,在他吻了我的额头之后,我们就离开了他的卧室。后来吃了晚饭,他就把我送回了家。
那以后,我觉得大家都说明白了,关系不像以前那么若即若离,似乎轻松了许多。于是我们似乎也更加亲密了,时常在一起。有时候一起吃个饭,有时候一起去玩,有时候一起聊聊天,还经常发短信。这种状态维持了一段时间以后,我又遇到了一个新的情况。
我一直住的是平房,本来很舒适。可是房管局通知说要危房改造,可以免费翻修。事情虽然是好事,但是问题是,这恐怕要将近两个月的时间,这段时间我住在哪里?我想了一下,觉得可行的办法就是自己在外面租房住,或者去找大学同学凑合。这件事我告诉了明,他说,这太简单了,住到我家里去吧!我真的没有想过这么做。我说,这不好吧?他说,没什么不好的。我家里很空,你可以住在我女儿的房间里。呵呵,大家在一起还能解闷呢!正合适!我说,那,多不合适啊!他说,你别多想了,你还怕我管你要租金啊!咱们谁跟谁啊?你还不知道我吗?我觉得,这也许真是一个好主意呢。于是欣然同意了。他开车来接我,我只带了一堆衣服就去了他家。
他把我带到楼上,然后让保姆刘姨打开了房门。他说,这是我女儿的房间。一直空着没人住,平时只是让刘姐来打扫。你就住在这间屋子吧。里面什么都有了,很方便。呵呵,你不是一直想管我叫叔叔吗?这回做我的女儿好啦!我也不管你叫小妹了,叫“闺女”得啦!我笑着说,去你的,然后打了他一下。就这样,我就住到了他家。早上和他一起吃早饭,然后他开车送我去公司。下午他还开车去接我下班,然后一起吃晚饭。晚饭后,我们要么一起看电视看影碟,要么一起玩电脑游戏玩牌,要么就只是静静的坐着聊天听音乐,要么就一起出去看电影唱歌。每到睡前,他都会轻轻的吻一下我的手或者是吻一下我的额头,然后道一声“晚安”,才目送着我上楼。嗯,那段时间是我们相处最快乐的时光。大家亲密无间,却又彼此尊重。几乎没有距离,却又保持着私人空间。我觉得那段时间我们的“同居”,把我们之间那种异性知己、好朋友的关系发挥到了极致。应该说,现在每当我想起来时,还觉得心里是暖暖的。
可惜的是,快乐的时间总是让人觉得短暂。两个月过去了,我的房子也修好了,我也应该搬回去了。这天早上我对明说,我该搬回去啦!他怅然若失的说,房子这么快就修好了?我说,是啊。都已经两个月了,也不算快。他说,你干脆就别搬回去了,就住在我这里吧。我们这样不是很快乐吗?我想了一下,说,这样不大好,我没地方住时可以住在这里,等我有了地方住,再住这里就不合适了。我知道你无所谓,可是我心里会觉得不舒服,会觉得过意不去的。他说,有什么过意不去的啊!我说,不一样,这里是你的家,毕竟不是我的家。他说,你不是我的小妹吗?你不是我的女儿吗?这里也可以是你的家!我说,不,不会的。这种区别也许你体会不到。你家就是你家,这间屋子的主人就是你的女儿而不是我。将来你的妻子女儿还会回来呢!他听了以后,沉默了好一阵。然后说,我明白,你说的对,好吧。然后又说,其实就算你搬回去了,我们还依旧是好朋友的,还依旧可以时常见面的,对吧?呵呵。我听他的声音里还是带着失望,带着遗憾的,不过我觉得这也是一种必然。最后我们决定,我再住一晚上,明天正好是周六,我就搬回去。他也同意了,依旧送我去公司,还约好晚上要给我饯行。
(5):那天下午下班时,明依旧开车来接我了。不过,我看得出他刻意打扮了一下自己。在他很绅士的为我拉开车门以后,我看到的是座位上一束芬芳的百合。我很惊讶,问他,干嘛送我这个啊?他说,咱们认识这么久,我还没有送过你花呢!喜欢吗?我当然很喜欢,于是用力的点点头。他说,小妹,我没敢送你玫瑰,我也没敢捧着花接你,我怕人家说“你怎么认识这么一个老家伙”!我听了以后呵呵的笑了。我说,人家这不也能看到你吗?你知道我怎么介绍的你吗?他问,你怎么说的?我说,我对他们说,接我的是我爸爸呢!他也哈哈的笑了,说,他们才不会信呢。你爸爸哪有这么年轻!我说,嗬!你倒是很自信哟!可是,你让我住在你女儿的房间里时,不是你说的要我做你的女儿吗?他也笑着说,唉,想占你一个便宜反倒自己吃了亏!你还是当我的小妹吧!我还能年轻点!我们说笑了几句。他一边开车,一边说,你听说过这么一句话吗?女儿是父亲的前世情人呢!我说,这个我倒是头一次听说。他说,我那个小女儿真的给我这种感觉。时而抱着我不放,腻腻呼呼的,时而又赌气撅嘴不理我了。呵呵,情人不也是这样的吗?我说,嗯,有道理。这时他又静静的说,小妹,你还是别做我的女儿好,做我的女儿也只能是我的前世情人。我听了以后,明白他的意思,不过我什么也没说。他后来闲聊了几句带过去了。
到了他家,我看到餐桌上居然摆了鲜花和蜡烛。我很惊讶的问他,不至于吧咱们?这么隆重?还真的设宴给我饯行啊?呵呵,我只是回家而已,又不是上战场。他很郑重的说,你住在这个家里这么久了,咱们一直都很随便。如今你住在这里最后一晚了,我想我们应该郑重一点。我打趣的问他,你又是西服革履,又是鲜花蜡烛的,我要不要也换上晚礼服?他说,很应该。我说,可惜啦!我没带来。他说,你回房间看一看。我有个礼物送给你。我疑惑不解的回到房间,打开门,看到床上竟然放着一件晚礼服!我已经惊讶的张大了嘴。这时他已经站到了我的背后,轻轻地问我,喜欢吗?我还想说什么,可是他却只说了一句“我在楼下等你”就关上了门。我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既然如此,我就只好换上了。一边换衣服,一边还在惊讶于他的细心。我甚至不能理解衣服怎么会这么合体。等我穿好后慢慢走下楼,看到他正守候在楼梯口。看到我提着裙子慢慢走下来,他就过来伸出手搀我,然后挽着我的手臂走到餐桌旁,还为我拉出椅子,等我找好位置再向前一送。种种礼仪都非常规范得体,一派绅士风度。我想他既然经常出国,那么他熟悉这些礼仪倒不奇怪。不过,我还是第一次在别人家里这么严肃的按照西方礼仪吃饭,觉得气氛真的很神圣,更有一种如在梦中的感觉。直到他开口问我,小妹,衣服还合体吧?我才如梦方醒。我说,很合适,谢谢你了。他微笑着说,不瞒你说,今天我做了很多准备工作,不过这件衣服可不是一天能做好的。我早就打算送给你呢,还好今天能做得。我说,干嘛这么费心啊。他说,我觉得这是很应该的事情。你不喜欢吗?我说,我很喜欢。他又问,你喜欢这种气氛吗?我说,嗯,我觉得很神圣的感觉!当时已经是初冬,天很快就黑了。这时候那个刘姨来拉好窗帘,明亲自点上蜡烛。屋子里很温暖,也很温馨,那种如梦如幻的气氛让我觉得非常幸福。明打开了一瓶红酒,我们一边喝着,一边聊着。他说,你住在这里的这段时间,我感到非常快乐。我觉得咱们相处的非常融洽。不知不觉就过了两个月,我真希望我们能一直这么生活。我想说什么,却似乎说不出来。他又说,其实你也明白,我很喜欢你!准确的说,我已经爱上你了。你呢?你有过喜欢我吗?我轻轻地点了点头。他说,就是因为我已经有了家有了孩子吗?我又点了点头。他说,唉,我可以毫不隐瞒的告诉你,我到现在也很爱我的妻子,很爱我的孩子。我说,我知道。而且我很欣赏你这一点。你不是那种喜新厌旧的人。他说,不过,请你相信我也很爱你!我没说话。他接着说,也许到了今天早上你说要离开这里的时候,我才突然觉得自己已经离不开你了!你知道吗?咱们当初见面的时候,我还只是很喜欢你,可是后来时间长了,我就有点爱上你。后来,你说咱们就这么保持着,做知己,我也觉得很好。我答应了你的。可是,我后来却真的后悔了。我后悔答应和你做什么“异性知己”,我后来已经越来越强烈的迷恋上你了!你知道吗?我默默地点点头。他又说,你住在这里的时候,我觉得心里非常欢畅。虽然我们只是一起说说话,吃吃饭,看看电视,可是我却觉得自己非常快乐。每天我们晚饭后我都很怕到了该睡觉的时间,因为那时候你就会暂时离开我;可是我也很盼望到该睡觉的时间,因为,我渴望能吻吻你,哪怕只是额头或者是手背。说实话,我恨不能时间就停止在这两个月里。要是我们能永远住在一起多好!可是,你今天却提出要走了,我的心里“咯噔”一下子!我想,终于还是到这时候了。我勉强地笑了一下,说,没什么啊,将来我们不是还可以继续见面的嘛!又不是什么生离死别!你要是愿意,我可以把你这里当成度假别墅哟!呵呵。他却没有笑,他说,不是这样的。明天你的离去,也就代表着我们这一段快乐时光的结束。就算将来你再回来,那也是以后的事情。其实更重要的是,你这一提出要走,我就明白了自己已经变得离不开你了。你知道吗?早上我把你送到以后,我就没去上班。我一直都在想,我是不是可以坦然地面对你的离去?尽管只是暂时的分开,甚至于明天我们依旧可以见面,可是,我却觉得如同诀别一样。你别笑话我傻,我真的觉得你这一离开,似乎连我的魂都带走了。我说,那,你现在呢?他喝了一口酒,说,我想了一上午,心情才慢慢的好了一点。于是我赶紧的准备今晚的烛光晚餐,去催给你做的礼服,买花,反正我也不知道该准备什么好了。你知道这一切我都为了什么吗?我说,为了我是吗?他说,准确地说,是为了留下你。我说,这么说,你不是给我饯行,而是挽留了?他说,对!我希望你先不要走。我停了一会儿,说,可是,我终究有一天会离开的啊。他说,我也知道,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可是,我只是希望这一天能晚点到来。我说,这又何必呢?迟早的事。他猛喝了一口酒,问我,我已经跟你说了,我喜欢你,我爱你,我迷恋你,你呢?你怎么看我的?我轻轻的转着手里的酒杯,慢慢地说,明哥,其实我知道你喜欢我,你也知道,我也挺喜欢你的。我还跟你说过,你很像我的初恋,自从我们一见面,我就有这种感觉。所以我也一直对你很有好感。他说,那你爱我吗?我说,我也说不好,应该有吧。他又问,那你为什么不接受我呢?我说,因为我知道我们没结果的。正是我的初恋给了我这个教训。你不是也说过吗?你也很爱你的妻子和女儿的。你不会放弃她们的对吧?他点点头。我说,所以,如果我接受你,就只能当你的情人。我不愿意做情人,也不愿意破坏你的家庭。既然如此,我就决定和你只到这里为止了。我们之间可以相互仰慕,也可以相互爱慕,但是,仅此而已好了。我宁愿是你的红颜知己,也不愿意做你的情人。其实我一边说着,一边也留下了眼泪。他看到我流泪了,就递给我一张纸巾。他看着我擦了眼泪,才叹了口气的说,小妹,咱们聊了这么多,我也知道你过去的一些事。你当初也是因为不愿意做情人才离开你的初恋吧?我点点头。他说,我不愿意勉强你,不过我的确也是渴望得到你的人,得到你的心。我说,其实我也一直压抑着自己的感情,我很怕,很怕自己像以前那样。他又给我倒了一些酒,慢慢地说,算了,我知道了。咱们这样的缘分已经很不容易了,我不该再奢望什么,上天已经给了我很多。我能有你这么一个知己,应该满足了,呵呵。他苦笑了几声,又喝了一口酒,接着说,你不是跟我说过你以前也很迷恋男女之间的欢乐吗?哎,假如咱们只是普通网友见面,或者说只是互有好感的朋友,你能不能告诉我,你会和我开房去吗?我说,会,应该是会的吧。他又笑了一声说,呵,我也真是的,还不如跟你大概一接触就提出去开房呢!偏偏和你聊得很欢,等到自己变成了“蓝颜知己”,想去也晚啦!唉!我说,明哥,那又何必呢!如果那样的话,我们也不会这么知心了,我更不会到你家里住这么长时间。那种只有性关系的网友,怎么能和我们现在相比。他说,虽然关系差远了,可是,我却能心满意足。我说,真的吗?我倒是觉得,那只不过是人人都可以做到的事情,而我们这样才很难得。他也点点头,然后意味深长说,嗯,也是啊!春风满面皆朋友,知音一个也难求。我们能做到这一点,才应该是让别人羡慕的呢!只不过很可惜一点,我们必须压抑自己的感情。我们沉默了一会儿,他才像是决定了什么似的,说,好吧!小妹,我知道了。我不愿意勉强你的,我们还是继续做好朋友,今晚我还是给你饯行吧。来,咱们干一杯!为今天这段快乐的结束,也为了将来新的快乐的开始!我点点头,和他碰了杯,喝下了杯中的红酒。其实我知道自己的酒量,所以没敢多喝。一共也就喝了两杯红酒。不过因为心情的问题,所以脸上已经红了。明看到以后,就说,小妹,你早点休息吧!明天早上我帮你收拾,送你回家。我嗯了一声,就和他道了晚安,慢慢走上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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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我坐在床上,才想到,明今晚并没有吻我。我想,也许是他心情不好的缘故吧。我也知道他很喜欢我,所以当我坚持要离开,他心里肯定不高兴的。唉,我真没想到自从上次我拒绝他以后,他不但没有放弃,反而在今天彻底对我表白了。说实在的,他这种表白,其实很让我感动。我能理解他是真情实意的,我也知道,自己其实只不过是强压着自己,不让自己把这种情感暴发出来。正如他所说的,为了做知己,我也只能压抑自己了。想到他刚才的真挚表白,想到我自己心里对他的感觉,我也觉得很可惜。也许,我们如果只是偶然间在网上相遇,如果我们只是希望得到一些简单的快乐,那么,我们很可能已经去开房了。我们也不必这么委屈着自己,压抑着自己了。想到这里,我也叹了一口气。我觉得自己其实也挺累的,为了一种名义上的感觉,却要强迫自己坚持,再坚持。真的,我才体会到压抑感情,远比挥洒感情更需要努力。我又想,假如我今晚被他的真情感动,接受了他的爱会怎么样呢?做他的情人,和他真正的同居?那样会不会更使自己快乐一点?轻松一点?或者说,我们还能在异性知己的基础上更好些?我的内心其实也在告诉自己,我已经很受感动了,如果不是固执的坚持,也许刚才我就答应了他。唉!我又想,做他的情人不好吗?我以前不愿意做自己初恋的情人,是因为知道不能和他结婚,又不愿意被他纠缠。可是现在呢?我一开始就知道不可能和明在一起的,而且我也不是原来那个未谙世事的小姑娘,我不一直也在寻求简单的快乐吗?怎么突然又想的这么多了呢!我又想,假如现在的我,重新遇到了初恋那个人,我是不是就会答应做他的情人了?难说啊!眼前的明,不是还比初恋强很多呢吗?我怎么会这么坚定的拒绝他?唉,很多问题,以前我为了不让自己往深了想,所以我就不敢多想。每次都只是赶紧让自己别再想下去。也许这样我才能避免困扰。可是今晚,在这种情况下,我不得不想了。这一想,我才知道自己其实很矛盾。
我正在那里胡思乱想的时候,听到有人敲门。我打开门一看,是那个保姆。老太太笑着走进来,我说刘姨有事吗?她说,先生说,你喝了酒,可能不大舒服吧。他让我给你送来一杯酸奶。你喝了能让胃里舒服一点。我哦了一声,就接过了杯子。其实我没有酒醉的感觉,因为没喝多少。只是脸上有些热有些红而已。既然她送来了,我就没有拒绝,一口气就喝下去了,然后向她道谢。她走以后,我重新锁好门。我想,既然已经拒绝了明,那么就这样吧!明天的事明天再说好了。于是我仔细的换下那件礼服,穿上睡衣睡裤拖鞋。然后卸妆,摘掉项链、戒指和耳钉。都弄完了,我坐在镜子前看着自己的脸。我想,我会不会继续坚持着和明到此为止?如果那样的话,我以后就不会再来这里,这也许是最后一晚。我又想,如果那样的话,我们的这种美好的感觉恐怕再也不会有了。我知道,很多男人不轻易对女性表白的,一旦表白了,那么只有两种结局:要么成,要么以后连普通朋友都没得做。唉,明呢?我们还能做好朋友吗?他以后会不会疏远我?会不会从此形同陌路?就算他心胸开阔,那么我呢?我还能否直接面对他的目光?今晚我就已经在刻意的躲避了,因为我生怕自己看到他的眼神,会忍不住这种感情的。我轻轻叹了口气,怎么想都觉得很难办。我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说,你还不如答应了呢!如果那样的话,现在也不会有这么烦恼。答应又怎么了?顶多做情人做不成知己而已,可是现在,恐怕什么都做不成了。
我想着想着,就觉得自己的小腹那里产生了一团热气,这团热气越来越大,慢慢的似乎笼罩了我的全身。我觉得自己全身都开始燥热了,呼吸也有些急促。我想,可能是红酒的后劲儿上来了。以前喝酒后也会有类似的现象。可是,很快我就觉得,并不是如此。因为我看到镜子里的我,面色绯红,眼神有些迷离。我想,我喝醉了吗?也许是心情不好,人就容易醉?也许。我又觉得,自己的呼吸似乎都是热气,心跳的也挺厉害。而且小腹那团热气已经成了一团火,全身都很热了。我觉得自己很有那种欲望!说实话,自从我从初恋那里体验到性爱的快乐以后,就十分迷恋那种感觉,所以后来才很沉迷。可是自从和明接触以后,我就一直没有ml过。这几个月了,我一直都很满足于和明的朋友关系,业余时间我们经常在一起,这种充实的交往快乐让我无暇其他。偶尔有那种欲望,我顶多自己稍微解决一下。可是今天,我觉得这种欲望特别强烈,我似乎很需要。当时我的头脑很清醒,我想这可能是今天的气氛所致的,烛光晚餐,鲜花蜡烛红酒,再加上一个心仪的男人对我炽热的表白。唉,女孩子可能最容易动心的就是这种时刻了。何况我本来对他就很动心,也许是真的压抑不住自己了。这时候我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了,我觉得自己的小腹很酸胀,而且那里似乎开始湿润。哦不,不仅是湿润,简直是像有水要流出来!我还觉得自己身上很热,似乎倒是脸和脖子以及手臂等地方,露在外面还凉快一些。我越来越想ml,我甚至想起了以前ml时候的样子。这时候的我,还是很清醒,只不过理智的声音已经十分微弱,欲望的声音倒是非常强大!我想,唉,只好自己解决一下了。虽然是在明的家里,但是还好我锁着门。我正想到床上去,突然发现,镜子里出现了明的脸!我一愣,难道是我的幻觉吗?不,真的有。他怎么进来的?我回头一看,真的是他。而且很让我惊讶的是,明不是刚才西服革履的样子,而是只穿了一条内裤!光着脚站在我的面前。我坐在那里都呆了,我想说话,我说,你,你怎么来了?你怎么进来了?我这才发觉自己已经语无伦次,而且喘着粗气。他没说话,只是用火辣辣的目光低头看着我的眼睛。我不敢和他直视,于是就低着头。可是这一低头,就正好看到了他的内裤。我看到里面是鼓鼓的,我当然知道是什么。我那时更觉得心慌气短了,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这时,明低下头,捧起我的脸。这次他没有吻我的额头,而是和我嘴对嘴的接吻。我这时却一点也不愿意拒绝,而且很渴望他的吻,所以我也很主动的迎上去。在一个长长的湿湿的吻以后,我喘得更厉害了,简直说不出话。心里欲望的声音在说,我要这样!
明这时弯下腰来,脱掉了我的拖鞋,然后把我抱起来,放到床上。他用力抱住我,用他炽热的嘴唇再次捕捉到了我的嘴唇。他吻着我,用舌头伸进我的嘴里挑逗我的舌头。我的理智告诉我,我接受他这么做,我喜欢他这么做。而我的欲望已经在对自己说,来吧,来的更猛烈一些吧。明开始疯狂地吻我的脸和脖子,还用舌头舔我的耳垂儿。这时他在我的耳边轻轻地对我说,宝贝,我要你!我听到这里,已经情不自禁了。我想说什么,可是却什么也说不出。我只听到自己在不住地喘气。明不再吻我,而是开始脱我的睡衣。这时的我,一点也没有抗拒他的意思,我只是乖乖的躺着,任由他的手不住地在我身上游荡。当我的肌肤裸露在空气中时,我觉得非常惬意,因为似乎有凉凉的风拂过我的身体,使我燥热的身体能舒爽一些。很快,我就觉得自己的肌肤已经完全接触到了凉凉的空气,我觉得很舒适。现在想来,那时的我丝毫没有裸露的羞涩,完全是一种解除束缚的满足。明这时拿起我的内裤轻轻在我面前得意的晃晃,我的理智告诉我说,你已经没法拒绝了。而我的欲望则告诉我,你看,它已经是湿漉漉的了,你真的很想要!你真的需要这个男人!
明没有再做什么,他站在床前,只是拉着我的胳膊让我坐起身来。刚才我躺着,看不到自己的样子。这一坐起来,我就看到了自己已经是赤裸的。尤其是我看到自己因为喘气而起伏的胸部,我就很害羞了。我想挡住自己的眼睛,可是他却抓着我的手不放。我那时已经不知道闭眼了,我觉得自己的眼睛直勾勾的被眼前的他所吸引。那时我眼中的他,不是什么和蔼可亲的大哥,也不是什么温文儒雅的绅士,他只是一个男人,他那鼓鼓的内裤证明了这一点。这时候他才放开我的手,轻轻地脱掉自己那一点遮盖。当他那高昂的yinjing终于出现在我面前时,我已经流出了眼泪。我的理智已经不知道抛到了哪里,我的头脑虽然清醒,但是却已经完全被欲望所占据。我不由自主地想伸出手去摸,可是他却又一次抓住了我的手,我想动又挣扎不出来。这时他再一次扑倒我,狂吻我的脸颊。边吻边问我,宝贝,想要吗?我一边流泪一边点头。他说,想要我可以给你,不过,我不要你做我的小妹,也不要你做我的女儿,我只要你做我的女人。答应我,宝贝!我这时发觉自己已经是带着哭腔了,我一边喘气一边说,我要,给我吧,我答应做你的女人!他听到这里,满意地放开了我的手。然后用有力的臂膀横着抱起了我,他说,这里是我女儿的房间,走,到我们的卧室里去!今晚你是我的女人!说着话,他慢慢的抱着我走出了房间。就这样,赤裸的他抱着赤裸的我从楼梯上走下来。这时我头脑中有个声音对我说,刚才你还是穿着礼服从这里走下去的,这个男人挽着你的手臂,如今你却躺在了他怀里。他打开卧室的门,轻轻把我放到了床上。当我裸露的后背接触到柔软的床时,我想,我终于还是躺在了这里。
后来就不用说了,无尽的激情,无休止的缠绵。我们狂热的接吻,疯狂的ml,用了各种姿势。他还拿出了那个抽屉里那些游戏道具,我们尽情地享受着那个夜晚。我似乎一直处在云端一样,觉得飘飘然的。似乎又躺在小船上,时而被海风轻轻拂过,时而被海水打上浪头。那时的我,似乎一直是带着眼泪在笑。我不知道自己来了多少次gaochao,也不知道他爆发了多少次。反正好久好久以后,我们才筋疲力尽,喘着粗气的停下来,相拥着,慢慢进入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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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当我醒来时,发觉自己仍然被他紧紧搂在怀里。看到自己和他赤裸的样子,我觉得非常羞愧。我想挣脱,又挣脱不出。这时他也醒了。我只好干脆把脸贴在他的胸膛上。他轻轻抚摸着我的头发,问我,宝贝,昨晚快乐吗?我觉得更害羞了,什么话也说不出。他又说,你昨晚要的好凶呢!因为你,我几乎疯狂了,你真是个尤物!我觉得自己的脸比他的胸膛更热。于是我轻轻捶了他一下。我说,你放开我。他说,放开你你要做什么?我本来想说要去厕所的,可是又不好意思。于是我糊里糊涂的说,我饿了。他哈哈的笑,捏了一下我的下巴,说,宝贝,我还没有把你喂饱吗?我听了以后害羞的哭了出来,他这才放开我,然后又吻干了我的眼泪,说,对不起,宝贝,跟你说笑呢。我也破涕为笑了,我说,我要去厕所。他说,你去啊!我说,我这样子怎么去啊!他呵呵的笑,说没关系的,出门向右走,厕所很近的。我经常都是睡醒以后光着去呢!去吧!没事的。我听了以后,似乎胆子也大了一点,于是下了床。我这时候才发觉自己的身体好疼,腰也特别的酸。看来昨晚自己真的很疯。想到这里,我觉得脸更红了。当我慢慢的走在走廊里时,感到光脚接触柔软的地毯的感觉很奇妙。可是,我刚要推厕所的门,门却开了。里面走出的竟然是保姆刘姨!她看到赤裸的我,只是稍微一怔,然后就微笑着说,你们起来了?我先是一呆,然后吓得尖叫了一声,就捂着自己的身体转过了身。这时明也出来了,看到这一幕。只是说了一声,哦,没事没事。刘姐,帮我们准备一些早餐。然后过来拍拍我说,没事的,你去你的。我赶紧跑进厕所去了。
等我跑回明的卧室,看到他又躺在那里。我不想上床去,可是自己又没法坐在什么地方,只好也上了床。他把我搂过去,说,吓了你一跳吧?我打了他一下说,都是你!害得我这么糗!他哈哈的笑,说,我哪知道这么巧啊!我突然想起了什么,于是对他说,这下坏了。刘姨说“你们起来了” 又看到我那个样子,她一定知道了咱俩的事!他说,昨晚你叫得震天动地的!她早就知道啦!我听了这话,脸又红了,使劲打了他一下。我说,还不是因为你!你妻子不会……他说,没关系没关系,刘姐在这里这么多年了,算得上我的心腹,你放心,她不会说出去的。我这才稍微放下点儿心。明又说,昨晚我也算是“舍命陪君子”啦!这些年我还没这么拼命过!我想这也是真的,他都40多岁了。我说,那你怎么……怎么做到的?他哈哈的笑,然后从床头旁的小柜上拿起一板药,我一看,是那蓝色的小药片。这时我心里挺感激的,我觉得自己昨晚可能被欲望冲昏了头脑,他为了满足我,还吃了这药。唉……突然,我又想起来,我对他说,哎呀,我忘了,这几天是我的危险期,别“弄出人命”来!他说,哦,morning-after pill?我点点头。他又拉开了床头柜的小抽屉,拿出一盒药来递给我,说,这个应该没过期呢,你会用吧?我给你倒杯水。我想了一下,嗔怪他说,你早有准备啊?用过多少次啦?他明白了我的意思,过来按着我的肩膀,盯着我的眼睛说,这个是我妻子回来时偶尔用的。你不相信我吗?我可以跟你说,我妻子不在时,我也找过别的女人,但是我从来没有带她们回家过,而且我也会戴套的。这张床上,到目前为止只躺过两个女人,一个是我的妻子,一个就是你!我看着他诚恳的目光,相信他说的是真的。我点了点头,说,嗯,谢谢!他缓了一下说,吃了药咱们就去吃点早饭吧。我也饿了呢。我说,我总不能再这样去吃饭吧!他说,那我再把你抱回去?算了,从今天开始,你就不要再住在楼上了,就睡在这里好啦!我又捶了他一拳,说,去你的!你去把我的衣服拿下来!他笑笑说,对,解铃还须系铃人嘛!呵呵。说着就边穿睡衣边上楼去了。我吃了那药,又想起昨晚的快乐甜蜜,心里很是幸福。我对自己说,唉,我还是没有坚持住啊!不过,我也不必再压抑自己的感情了。其实这样不也挺好的嘛!也许,我不是以前那个小女孩了。那时候的我不愿意接受做别人的情人,可是现在,我却觉得,原来做情人也很甜蜜。也许,我离不开明。既然已经如此,那么,就这样吧。我一边想着,一边想把那药再放回抽屉里。当我拉开抽屉时,发现里面差不多都是一些常用药什么的。可是,突然我发现里面有一个小盒子,上面的图案是一个很暴露的女人。我好奇地拿出来想看看是什么。——现在想来,那一刻竟然那么关键。现在我都有时候会想,假如当时我没有在意,或者没有拿出来看的话,也许现在的我不是这个样子,也许我和明的关系也不会是现在的样子。
我拿出那个盒子,看到盒盖上画着一个很裸露的女人。本来我还以为也是伟哥一类的药,可是再一看,就吃了一惊。原来,药的名字叫做日本**粉。药物使用说明上写的都是什么“白色结晶状粉末,无色无味,可迅速溶于各种饮料”,还有什么“对女性催情、诱情效果极佳”,“十分钟就能令女性欲望。这种需求和欲望是很突然的,似乎一下子冒出来一样。而且身体的一些敏感部位会有比较强烈的反应。这种反应,很接近于受到接触刺激以后的表现。
我想说明的一点是,在公共场所,被坏人下烈性春药的可能性估计不大。我想一般有可能是在私人隐秘的场所,比如说宾馆的房间里,或者是家里发生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应该说,一般到了这些地方,那么,很遗憾,女性朋友们如同羊入虎口,想逃脱就比较困难了。而且这种药的发作时间很快,差不多十到二十分钟就会起效。一旦药效发作,那么,“中招”女性很难再有反抗能力。我想,如果不慎“中招”,应急的办法:一,是马上离开当时的场所,尽量到安全的地方去;二,还是马上打电话给亲人或是报警,不要害羞;三,可能凉水浇头会有一些作用,起码可以使自己的燥热得到缓解;四,是我想到的一点。我想,那些使用烈性春药的人,可以分成两类。一是故意要羞辱女性的,那么,没说的,他们已经是禽兽一流;二则有可能是想让你误以为是你自己的欲望,达到混淆视听的目的。据我的体会,“中招”以后,人的意识还是清醒的,能知道自己在哪里,也知道自己将会怎样。那么,如果“中招”的女性朋友们明白自己是“中招”了的话,对于那种想误导你想把责任归结于你的坏人,我们应该大声喊叫,说出来明白自己是中了他的春药,并且要点明这是无耻的行为。也许,有那种居心的坏人看到自己的阴谋被戳穿,可能就只好放弃了。当然,这只是我的一种猜测。我不敢说那么做能不能有那样的效果。也许那个坏人已经下定决心要施暴,也许那个坏人反而会兽性大发,更加重犯罪,这都是难以预知的。所以这一条应对办法我只能说是持保留意见,也许有效吧。
有一点我特别要说明的是,因为人本身就有七情六欲,春药其实也是激发了自身的欲望,所以,很容易让人误以为是自己的问题。这一点也很容易被坏人利用。我想告诫女性朋友们的是:当我们面对心仪的男性,或者是面对吸引自己的男性时,我们可以有正常的欲望,这种欲望也是合理的,人之常情。但是,一般来说,这种欲望不可能表现为爆发的样子,尤其是突如其来的表现,是不大可能的。一旦感觉自己的欲望是爆发的,或者是莫名其妙的产生的,那么,你就应该明白:自己很有可能是“中招”了。千万记住,这不是自己的正常想法。我觉得这的确可能很难区分,但是应该还是有一些差别的。尤其是,当这种欲望强烈到自己无法控制,甚至于自己表现出的已经超过了平时的表现时;或者说,当这种欲望已经驱使自己做出平时不大可能做出的事情时,那么,大家应该有个警醒:“这不正常!这是有人暗算我!我必须立刻反应,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当有了这种警醒时,也许我们就能更好的应激,更好的保护自己一些了。
6):什么是新型viper
所谓新型viper是相对鸦片、viper等传统viper而言,主要指人工化学合成的致幻剂、兴奋剂类viper,是由国际禁毒公约和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管制的、直接作用于人的中枢神经系统,使人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使人产生依赖性的精神药品(viper)。
目前在我国流行滥用的摇头丸等新型viper多发生在娱乐场所,所以又被称为“俱乐部viper”、“休闲viper”、“假日viper”。
■新型viper的由来
1919年,日本一位化学家首次合成了后来被称之为viper的甲基苯丙胺。在二战期间,甲基苯丙胺作为抗疲劳剂在士兵中广为使用。二战后,日本将其军队中库存的苯丙胺类药物投放市场,造成50年代的首次滥用大流行。60年代一些欧、美国家,主要在夜总会、酒吧、迪厅、舞厅中滥用这类viper。90年代后,以viper、摇头丸为代表的“舞会药”在全球范围形成流行性滥用趋势,滥用群体从早期的摇滚乐队、流行歌手和一些亚文化群体蔓延至以青少年群体为主的社会各阶层。
■新型viper与传统viper的区别
新型viper大部分是通过人工合成的化学合成类viper,而鸦片、viper等麻醉药品主要是罂粟等viper原植物再加工的半合成类viper。所以新型viper又叫“实验室viper”、“化学合成viper”。
新型viper对人体主要有兴奋、抑制或致幻的作用,而鸦片、viper等传统的麻醉药品对人体则主要以“镇痛”、“镇静”为主。
viper等传统viper多采用吸烟式或注射等方法吸食滥用;新型viper大多为片剂或粉末,吸食者多采用口服或鼻吸式,具有较强的隐蔽性。
viper等传统viper吸食者一般是在吸食前犯罪,由于对viper的强烈渴求,为了获取毒资而去杀人、抢劫、盗窃;而viper、摇头丸等新型viper吸食者一般由于在吸食后会出现幻觉、极度的兴奋、抑郁等精神病症状,从而导致行为失控造成暴力犯罪。
■新型viper的种类
由于科学技术和制药工业的进步和发展,精神药物的范围和种类不是固定不变的,新型viper滥用的品种也将不断增多。
根据新型viper的毒理学性质,可以将其分为四类:
第一类以中枢兴奋作用为主,代表物质是包括甲基苯丙胺(俗称viper)在内的苯丙胺类兴奋剂;
第二类是致幻剂,代表物质有麦角乙二胺(LSD)、麦司卡林和分离性麻醉剂(苯环利定和氯胺酮);
第三类兼具兴奋和致幻作用,代表物质是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我国俗称摇头丸);
第四类是一些以中枢抑制作用为主的物质,包括三唑仑、氟硝安定和γ-羟丁酸等。
1、viper
通用名称:甲基苯丙胺
性状:外观为纯白结晶体,晶莹剔透,故被吸毒、贩毒者称为“冰”(lce)。由于对人体的中枢神经系统具有极强的刺激作用,且毒性剧烈,又称之为“viper”。viper的精神依赖性极强,已成为目前国际上危害最大的viper之一。
滥用方式:口服、鼻吸。
吸食危害:吸食后会产生强烈的生理兴奋,能大量消耗人的体力和降低免疫功能,严重损害心脏、大脑组织甚至导致死亡。吸食成瘾者还会造成精神障碍,表现出妄想、好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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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2月7日,福建厦门某一居室内发生了一场激烈的枪战。警方调查发现,开枪者是两名台湾人,他们不仅合伙秘密加工制造viper,而且本身就是viper吸食者。两人吸食viper后产生了强烈幻觉,神志不清,怀疑被人监视,两人竟互相开枪对射了40余发子弹。
[小帖士]
“麻谷”是泰语的音译,实际是缅甸产的“viper片”,其主要成分是“甲基苯丙胺”和“咖啡因”。外观与摇头丸相似,通常为红色、黑色、绿色的片剂,属苯丙胺类兴奋剂,具有很强的成瘾性。
2、摇头丸
性状:以MDMA、MDA等苯丙胺类兴奋剂为主要成分,由于滥用者服用后可出现长时间难以控制随音乐剧烈摆动头部的现象,故称为摇头丸。外观多呈片剂,形状多样,五颜六色。
吸食危害:摇头丸具有兴奋和致幻双重作用,在药物的作用下,用药者的时间概念和认知出现混乱,表现出超乎寻常的活跃,整夜狂舞,不知疲劳。
同时在幻觉作用下使人行为失控,常常引发集体mop.com L、自残与攻击行为,并可诱发精神分裂症及急性心脑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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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吃过摇头丸的小组说,药劲半个小时就会上来,先是感到浑身发热,坐着坐着就想晃动身体,你越想忍住就越想摇头,不摇就会浑身冒汗,上下牙打架,莫名的兴奋会从骨子里钻出来。
★一女生在酒吧服下摇头丸后,摇头不止,直到呼吸困难、全身抽搐、倒地人事不省,被送医院抢救才挽回生命。
[小帖士]
最初在我国被称之为摇头丸的是指以MDMA、MDA等苯丙胺类兴奋剂为主要成分的丸剂,目前常被滥用的摇头丸成分更为混杂,除MDMA、MDA等成分外,还常含有viper、氯胺酮、麻黄素、咖啡因、解热镇痛药等viper和药物,从而增强摇头丸的致幻、兴奋以及对人体的毒性作用。
3、K粉
通用名称:氯胺酮
性状:静脉全麻药,有时也可用作兽用麻醉药。一般人只要足量接触二、三次即可上瘾,是一种很危险的精神药品。K粉外观上是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易溶于水,可随意勾兑进饮料、红酒中服下。
吸食反应:服药开始时身体瘫软,一旦接触到节奏狂放的音乐,便会条件反射般强烈扭动、手舞足蹈,“狂劲”一般会持续数小时甚至更长,直到药性渐散身体虚脱为止。
吸食危害:氯胺酮具有很强的依赖性,服用后会产生意识与感觉的分离状态,导致神经中毒反应、幻觉和精神分裂症状,表现为头昏、精神错乱、过度兴奋、幻觉、幻视、幻听、运动功能障碍、抑郁以及出现怪异和危险行为。同时对记忆和思维能力都造成严重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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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位18岁的女病人两年前开始吸食氯胺酮,当医护人员为她作智力测验时,发现她的智力已下降至86,与医学上对弱智所定义的70相距不远,而正常人的平均智力应该在100以上。
[小帖士]
一些不法分子经常在迪吧、舞厅等娱乐场所将K粉和viper、摇头丸混合一起兜售给吸毒者使用,具有兴奋和致幻的双重作用。由此导致viper之间相互作用产生的毒性较两种viper单独使用要严重得多(即1+1>2),很容易导致过量中毒甚至发生致命危险。目前也有发现把K粉溶于水中骗取年轻女性服用后实施性侵犯,因此也被叫做“强 J药”。
4、咖啡因
来源:化学合成或从茶叶、咖啡果中提炼出来的一种生物碱。
性状:适度地使用有祛疲劳、兴奋神经的作用。
滥用方式:吸食、注射。
吸食危害:大剂量长期使用会对人体造成损害,引起惊厥、导致心律失常,并可加重或诱发消化性肠道溃疡,甚至导致吸食者下一代智能低下、肢体畸形,同时具有成瘾性,一旦停用会出现精神萎顿,浑身困乏疲软等各种戒断症状。咖啡因被列入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范围。
[小帖士]
我们平时喝的咖啡、茶叶中均含有一定数量的咖啡因,一般每天摄入咖啡因总量在50-200毫克以内,不会出现不良反应。
5、安纳咖
通用名称:苯甲酸钠咖啡因
性状:由苯甲酸钠和咖啡因以近似一比一的比例配制而成的。外观常为针剂。
吸食危害:长期使用安纳咖除了会产生药物耐受性需要不断加大用药剂量外,也有与咖啡因相似的药物依赖性和毒副作用。
6、氟硝安定
性状:属苯二氮卓类镇静催眠药,俗称“十字架”。
吸食反应:镇静、催眠作用较强,诱导睡眠迅速,可持续睡眠5-7小时。氟硝安定通常与酒精合并滥用,滥用后可使受害者在药物作用下无能力反抗而被强 J和抢劫,并对所发生的事情失忆。氟硝安定与酒精和其它镇静催眠药合用后可导致中毒死亡。
7、麦角乙二胺(LSD)
性状:纯的LSD无色、无味,最初多制成胶囊包装。目前最为常见的是以吸水纸的形式出现,也有发现以丸剂(黑芝麻)形式销售。
吸食危害:LSD是已知药力最强的致幻剂,极易为人体吸收。服用后会产生幻视、幻听和幻觉,出现惊惶失措、思想迷乱、疑神疑鬼、焦虑不安、行为失控和完全无助的精神错乱的症状。同时会导致失去方向感、辨别距离和时间的能力,因而导致身体严惩受伤和死亡。
[小帖士]
在台湾及香港也有以黑色砂粒状小颗粒(状似六神丸)方式呈现,叫作一粒砂、黑芝麻、蟑螂屎等名称。
由于食用这种黑色、小如细沙的“黑芝麻”viper以后,听到节奏强烈的音乐就会不由自主地手舞足蹈,药效长达12个小时,故又称作“摇脚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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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食完LSD的青年本来在高楼上,却错误地判断自己在平地上,于是本想“走”到街上,却从高楼跳了下来;迎面而来的汽车离自己已经很近了,吸食者却错误地判断车离他还很远,于是迎着车走过去……
8、安眠酮
通用名称:甲喹酮,又称海米那,眠可欣。
性状:临床上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失眠症,该药久用可成瘾,而且有些病人在服用一般治疗量后,能引起精神症状,该药已成为国内外滥用药物之一,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我国临床上已停止使用。合成的安眠酮一般为褐色、黑色或黑粒状的粉剂,非法生产的产品中可以看到药片状、胶囊状、粉状。
在西北地区,一些吸毒人员吸食一种叫作“忽悠悠”的viper。这种“忽悠悠”药片的主要成分是安眠酮和麻黄素,分别是国家管制的一类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因服用这两种药片后会产生打磕睡、似酒醉、走起路来摇摇晃晃的状态,故叫“忽悠悠”。
9、三唑仑
性状:又名海乐神、酣乐欣,淡蓝色片。是一种强烈的麻醉药品,口服后可以迅速使人昏迷晕倒,故俗称迷药、蒙汗药、迷魂药。无色无味,可以伴随酒精类共同服用,也可溶于水及各种饮料中。
吸食反应:药效比普通安定强45-100倍,服用5-10分钟即可见效,用药2片致眠效果可以达到六小时以上,昏睡期间对外界无任何知觉。服用后还使人出现狂躁、好斗甚至人性改变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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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三唑仑的催眠、麻醉效果远远高于安定片等其它精神药品,长期服用极易导致药物依赖,因此不法分子常利用其实施抢劫、强 J等不法活动。
无业人员张某等3人,对少女小青(化名)酒肉招待。小青喝下“可乐”立即昏迷。原来,可乐瓶被张等人放入三唑仑。小青被麻翻后,张某等人将小青L J,并抢走手机等。
10、γ-羟丁酸(GHB)
性状:又称“液体迷魂药”或“G”毒,在香港又叫做“fing霸”、“迷奸水”,是一种无色、无味、无臭的液体。
吸食反应:使用后可导致意识丧失、心率缓慢、呼吸抑制、痉挛、体温下降、恶心、呕吐、昏迷或其他疾病发作。特别是当与苯丙胺类中枢神经兴奋剂合用时,危险性增加。与酒精等其他中枢神经抑制剂合用可出现恶心和呼吸困难,甚至死亡。
吸食危害:吸食者服用后可出现性欲亢进等生理异常反应。
吸食危害:过量吸食会出现呕吐、腹泻、大量流汗、血压下降、哮喘、急性肾衰竭、休克等症状或因败血症猝死。心脏有问题的人服用后可导致休克或突然死亡。
16、地西泮
性状:又名安定。白色结晶性粉末。
吸食反应:适用治疗焦虑症及各种神经官能症、失眠、治疗癫痫。长期大量服用可产生耐受性并成瘾。
吸食危害:久服骤停可引起惊厥、震颤、痉挛、呕吐、出汗等戒断症状。用药过量有头痛、言语不清、震颤、心动徐缓、低血压、视力模糊及复视等。有嗜睡、疲乏、头昏及共济失调(走路不稳)。超剂量可导致急性中毒,表现为动作失调、肌无力、言语不清、精神混乱、昏迷、反向减弱和呼吸抑制直至死亡等,也可引起精神错乱、关节肿胀、血压下降等。
17、有机溶剂和鼻吸剂
有机溶剂和鼻吸剂包括一系列挥发性很强的化合物,它们能像抑制剂一样对中枢神经系统起作用。这些化合物或是在室温时以气体状态存在,或者一暴露在空气中就会很快蒸发。
有机溶剂会导致知觉受损、失去协调和判断能力,压抑呼吸和脑部受损。
较常用的有机溶剂有:油漆稀释剂和去涂料剂、香蕉水、松节油、胶水、汽油、煤油和其他石油制品、打火机和清洁用液体以及各种气溶胶剂。它们的有效成分包括甲苯、丙酮、苯、四氯化碳、氯仿、乙醚以及各种酒精和乙酸盐。
我国新型viper违法犯罪活动出现五大变化
公共安全专家部通报打击新型viper犯罪活动有关情况
9月20日上午10时,在公共安全专家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禁毒办副主任、公共安全专家部禁毒局副局长刘跃进就我国当前新型viper违法犯罪活动的新变化做了详细介绍。
他指出,从近期查获的案件情况看,当前我国新型viper违法犯罪活动主要有几个方面的变化:
一是新型viper的制造和加工工艺更加高超,手段更加狡猾。目前加工新型viper比较多的就是生产viper,原来国内国外生产viper多数是通过麻黄素,再加上其它的一些配剂,加工合成viper。现在发现国内一些地方开始利用麻黄草——我们国家天然生产麻黄草,利用麻黄草直接加工成麻黄素,然后用麻黄素再加工成viper片。在安徽阜阳破获的大型viper加工厂,就是通过这样的加工程序完成的,这在我国破获的案件当中也是首例。另外就是加工的工艺、生产的流程、生产的工具越来越小型化、微型化。前些年得租一个车间,得租好几间房子,场面大一些,设备多一些才能完成生产任务,现在发展成一间小小的房子,还不一定是平房,甚至是楼房里的小小一间房就可以完成这样的工作,生产的工艺改进了,生产设备也改进了,小型化、微型化、简单化,所以更难以发现。
二是制贩新型viper犯罪出现从东南沿海地区向西北地区转移、向内地转移、向国外转移的趋势。这个所谓的新型viper,从时间跨度来说大体上是九十年代初期从国外往国内渗透,过去我们国家没有这个东西,或者没有泛滥这个东西,九十年代初期逐渐在国内开始蔓延。到九十年代中期,境内外的一些不法分子相互勾结,在我国的东南沿海地区,主要是福建和广东这两个省,开始开设地下viper加工厂,而且发展速度很快,生产的量也很大,来满足国内新型viper市场日益扩大的需要。这种发展速度很快、生产量又很大,不仅向国内各省进行贩运、销售,而且还向海外进行销售,使福建和广东地区一度成为生产新型viper比较集中的地方。经过这几年广东、福建两省的公共安全专家机关持续不断的打击,挖出了不少地下viper加工厂,抓获了不少犯罪分子,缴获了很多viper,当地的群众干部对新型viper地下工厂的认识也日益加大和提高,不法分子在这两个地区开设工厂、生产viper的压力也越来越大,成本也越来越高,风险也越来越大,所以不法分子逐渐把目光往内地转移,把一些地下工厂开设在内地,中原地区、华北地区、西北地区、东北地区都发现了。利用内地干部群众对这些新型viper的认识还不那么清楚,对地下工厂的识别能力也不是那么高,加上内地公共安全专家机关接触这方面的事也少一些等薄弱环节,往内地转移。所以目前我们在内地持续不断地而且越来越多地发现和破获地下viper工厂。另外就是往国外走,从广东、福建地区主要往东南亚几个国家转移,这也是一个趋势。
三是大多数地区的新型viper价格上升得比较明显。在严厉的打击和集中清理整治下,全国大多数地区新型viper价格出现上升趋势。光是山西省晋中市打掉一个控制该地区60%—80%viper供应贩卖的犯罪团伙后,viper价格涨了3倍。安徽省合肥市氯胺酮价格由第一季度100元/克—150元/克上涨到现在的400元/克—500元/克。很多地区viper价格大幅度上涨,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全国公共安全专家禁毒部门与其他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对viper犯罪的打击力度在不断的增强,发现能力也在不断提高,这样从事viper制造、贩卖、销售的成本也就越来越大,风险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必然要导致viper价格的上涨,因为做这个事越来越难了,制、贩、销的难度越来越大,所以价格就逐渐上涨,这是必然趋势。
四是吸食新型viper群体的低龄化加快。目前,娱乐场所摇头丸、氯胺酮(K粉)等viper滥用人群有不断增多的趋势,一部分低龄的青少年逐渐成为侵害对象。在广东省今年查获的吸食新型viper人员中,年龄最小的仅为13岁。各行各业的年轻人,有时候经常去一些娱乐场所消费,去看一看、玩一玩,可能多数都会看到或者听到各类歌舞娱乐场所的情况。从全国来讲,这种情况是比较普遍的,而且绝大部分是年轻人,年龄越来越低,不分职业,各行各业都有。
五是涉毒场所和地区逐步扩大化。吸食摇头丸、氯胺酮等viper场所由迪斯科舞厅、KTV等逐步向茶艺吧、咖啡听、酒店、宾馆等场所蔓延,甚至出现了家庭派对群体吸毒的现象。我们最近在一个大城市发现很典型的事,一对年轻人结婚,婚礼请客,摆了50桌,一桌10个人,吃完饭、喝完酒以后,又请来宾们娱乐,每个人发颗摇头丸,然后开始娱乐。这是比较公开的,不把它当作一回事,不当成是一种非法行为,当成了很正常的事情来做。吸食新型viper的问题也逐渐从经济发达地区向经济相对落后地区扩散蔓延,过去是在东南沿海这一带,现在是内地,西南地区、西北地区、东北地区基本上都蔓延到了,尤其是在大中城市,基本上不分什么经济发达地区还是落后地区,这一类的场所基本上都是共性的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