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性爱大起底
情人、性伴侣、同居恋友、婚外遇、包二奶、卖淫嫖娼、色情服务……像一片神秘、诡谲、诱惑而危机四伏的幽蓝巨大的蜘蛛网,在健康、安全、堂而皇之的“夫妻关系”之外搅缠出婚姻与性爱的灰色地带,也为“夫妻做爱才合法”的高亢主旋律平添了鱼龙混杂的“重低音”。聚焦并透视一番非婚性关系,可以看到,现代人正在陷入婚姻与性行为的某种困境。究竟该从何种立场和角度来评说这种非婚性关系呢?我们不妨先来看几个个案。
个案一:合同式“夫妻”——“可以没有婚姻,但不能没有性爱。”
26岁的秦欢从西安古城来广州已经四年了。她毕业于西北一所名牌大学的法律系,受聘于一家大型的集团公司,月入五千以上,是典型的白领丽人。秦欢对异性的要求很高,一般的男性很少能引起她的兴趣。她看中的男人往往都情有所属,而她又是一个绝对遵守人伦与法理的人,不想扰乱自己的生活,也不想扰乱别人的生活,所以即使心有所动,也决不轻易涉足。她建立婚姻的起码条件是对方必须和她一样是单身,要有房子、车子,还要品位不俗,事业有成。但对于一个才貌双全、心灵丰富的现代女性,性的需求却是绝对的。秦欢曾交往过几个男友,都因为对方有婚姻的要求而分手,最后,她认识了在一家网络公司兼职的年轻大学教师,两人很快就同居了。也许因为她是学法律的,为避免纠纷和争端,秦欢提出签订一份同居合同,对方也欣然接受。两人达成了以下协议:
一、房租、水电费、电话费和煤气费等日常支出,两人各承担一半;
二、双方经济独立,互不相干;
三、不过问对方私生活,但性行为必须忠实对方,并绝对尊重对方的性要求与性感受;
四、家务各承担一半,轮流打扫卫生,具体事务视轻重按各自的体力合理分配;
五、每月进行一次账务清理,公共部分共同承担,个人支出自负。
为保证合同的法律效力,他们还到一家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公证。
面对笔者“两人相爱同居,可否做到如此泾渭分明”的疑问,秦欢置之一笑,非常理性地说:“两人同居,如果达不到结婚的条件就不要勉强结婚,否则后患无穷。但是,婚姻可以没有,却绝对不能没有性爱。签一份合同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据我所知,我们并不是首创者,我的一些朋友都愿意也很接受这种做法。”
这种合同式“夫妻”关系的确是现代社会两性关系的一种存在方式,我们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性观念和性价值取向上的某种改变。
林海28岁,是一家保险公司的业务经理,做保险才三年,坐到这个位置上算是很成功的。目前他在一个漂亮的小区租有一蛮装修华丽的居室,女友只是周末来他这里“借住”。她是一家化妆品公司的销售员,比林海小三岁,不算漂亮,但气质洒脱,用林海的话叫“够味儿也够劲儿”。两个人都是做业务的,经常要出差,相聚的时间不多,但是一定会共度周末。“性爱是一种宣泄。”林海说。林海和女友共度周末的一年中,除了女友,他从没和其他任何女孩有过性关系。他说:“有一个稳定的性伴侣总好过乱性。性病,尤其是艾滋病太让人感到恐怖了!”
林海说他和女友都很愿意维持这种状态。“性爱是双方的快乐,不存在一方为另一方牺牲和付出。我很反感女人的无辜心理,好像和男人发生性关系自己就吃亏了,这种女人我绝不会碰。我的女友不是这种人,她从不要求我承担什么责任,因为这种方式是我们共同选择的。”
这种既相对稳定又不对对方承担责任和义务的两性关系,似乎对当事人很有好处:既感到轻松又得到了性满足。这也反映了现代人在沉重的工作压力面前,性观念的调整与变化。
个案三:驻守一个家,也想拥有一个她。
周舟是一家上市公司中层管理人员,35岁,性情活跃,谈吐幽默率直,很讨女孩们喜欢。
周舟与妻子没什么矛盾冲突,可相处久了,他感到激情匮乏。除了双休日,他总是在夜晚参与各种同行、客户与八方朋友间的社交聚会,妻子甚少同往,也懒得掺和丈夫的“外交”。
周舟在朋友圈中迷恋上了一个酷女孩儿,而女孩儿也干脆利索毫不扭捏地便与周舟在朋友家的卧室里上了床。此后,两人隔三差五地幽会同居。终于,女孩儿怀孕了,哭着乞求周舟离婚,周舟却断然拒绝了。于是,女孩儿歇斯底里地和周舟成了仇人……
经历了这次惨痛的教训之后,周舟格外谨慎,每次都用避孕工具,也执意寻找成熟、洒脱、善解人意的女人,他再不想引火烧身,更不希望自家的后院起火。
周舟说:“妻子就是妻子,情人说到底就是为情所需,是性需求的一种弥补。跟谁结了婚,处久了都会淡化激情和爱欲,婚外性行为往往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犯不上毁掉一个家再去组建一个新的家。”
上述的个案实录,攫取的仅仅是那些在非婚性关系的另类体尝中能自圆其说、自圆其梦的角色。实际上,这种畸形、扭曲、超乎常规与道德约束力的另类情爱,还有相当大部分是难以自圆其情、自圆其愿的。比如许多“单身贵族”喜欢两性同居为伴,不领结婚证,那多少预示着双方或一方还没有认定自己的情感归宿。 在“新同居时代”的时尚风气里,单身女孩儿喜欢成熟的男人,暗恋功成名就之中年人,便会极有可能陷进有妇之夫的婚外恋,成为先始洒脱、后认死理、情难掌控、爱欲难填的最令男人感觉棘手累心的“烈火情人”。这样的两性关系像一把焦渴狂躁、内心积怨深重的燥热干柴,一不小心就会闹出冲突激烈的感情纠葛,致使夫妻与情人“三败俱伤”。
还有那些被有钱人包养的“二奶”“三奶”们,在非婚性关系中,最具商品时代的物质品性,也最与传统的婚姻水火难容。被包养的女人或男人大多是凭借青春资本、丽质秀色取悦有钱伴偶的欢心。姿色与性,是他们捷足先登富贵人生的有效途径,是他们安享寄生生活的投注筹码。给人做“小”的女人在人格上难以独立,在社会舆论中也更加难以得到传统伦理和法制观念的默许认同;尽管这类女人当中也有相当多情愿和“自己的男人”相守度日,却难奈他们的两性关系,从一开始就名不正言不顺,这样的不平等的爱永远修不成正果。
至于妓女与嫖客间的色情交易,直接抵达的就是男人裸露的“欲”,为嫖的女人们以肉体充当谋生的手段和赚钱的工具,甚少有“情”的左右。值得我们区分的倒是,出卖色相者们,决不等同于“性解放”的富有真正现代意识、精神观点和人文反思的前卫人士。他们不是“性解放”,他们解放的只是“性”。他们只是“以性谋生”的人。
在非婚性关系的格局中,人们最容易忽略的是,男女两人都有家庭的偷情者。有人说,这种性爱最平等,彼此都是补充夫妻生活的“性伙伴”,应无可厚非。但再想想,偷情者双方的配偶们心理会平衡吗?
应当说,在非婚性关系中,只要存在着显形或隐形、明确抑或潜在的情感受伤害者,这样的生活方式便会永远摆脱不掉心灵的阴影、梦魇、残云与苦涩,便会永远戴着虚伪与欺瞒的面纱。
显而易见,我们的世界是一个正在迅速现代化的世界,是工业迅速发展、技术先进、日益都市化、世俗化和具有各种社会生活形式的世界,现实中的一切都不复成为确定。激烈的竞争,谋生的艰难,人心的不古,都导致人们的注意力从对爱、性、欢乐和权力、理想的热情坠入了欲望的深谷。
非婚性爱究竟尝试了什么?是美好的滋味还是无奈的挣扎,是令我们更加热爱生活,还是更加玩世不恭?是更能激励自己,还是更加厌弃自己?是使我们更加上升,还是更加沉落?我想,除却道德和理性的威严鞭策,我们真正需要拷问灵魂的,是上述那些富有人情味儿又与我们的精神命运息息相关的庄重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