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言情] 激浪 》全本完结版
2018年10月24日
来源:妞妞文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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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玫虽然很用功,但也跟我一样
喜欢看些文学作品。和她严肃的个性一样, 她
喜欢的多半是志文出版的那些书,尤其是一些哲学作品,尼采、叔本华,或是 一些存在主义的小说,像卡夫卡、卡谬,中国古典文学名着她也
喜欢,像是
红楼 梦、三国演义之类的,我不特别
喜欢哲学的书,但我们都非常
喜欢基度山恩仇记, 也都熟读
红楼梦。在她的推荐之下,我谢绝了尼采跟叔本华,不过总算看了卡夫 卡,对「变形记」中的大虫深表同情,不过自始自终,我从来没有搞清楚什么是 存在主义,不过还是可以想像一早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一只大虫的心情。
如果是一只小虫也就算了,不是吗?变成和
真人一样大的又有很多很多只脚 的虫多可怕啊!!
「拜託你好不好!这不是这本书的重点!!」玫玫瞪着我说。
「我觉得这很重要呀!
故事不就是从他变成一只虫开始的??」虽然争辩, 不过我只是小小声地说,谁敢和玫玫有太多争辩呢?
反正那只大虫无损我跟玫玫的友情。
我们几乎都不看当代的文学作品,但我
喜欢三毛,也向往沙漠风光,玫玫则 觉得很无聊。我
喜欢倪匡的
科幻小说,觉得很多都很
刺激有趣,玫玫则觉得很蠢。
我觉得
金庸的
武侠小说凡是人都应该会想看,不过玫玫却是个例外。
玫玫的个性有点愤世嫉俗,她总是看不惯这个世界,而我是纯粹厌恶这个世 界,因此午休时我们经常一起看着报纸从头骂到尾,从政治版那些只知道作秀的 政治人物,到社会版乱七八糟吸毒砍人情杀殉情的人,到娱乐版自以为是上流社 会引领
流行庸俗不堪的明星,到艺文版自命清高
最爱咬文嚼字,卖弄文字当有趣, 卖弄
艺术为赚钱的
艺术家,就连广告版各大企业的徵人启示我们也一起把莫名其 妙的徵人条件骂得一文不值。
说来有趣,高中时我们总自以为是大人,到升上大学时才赫然发现自己原来 还是小孩,不过,很多事情总是后来才发现的。
升上高二,由于都选了自然组,因此我们仍然
同班,因为已经是学姊,我跟 玫玫认为自己完全是大人了,渐渐觉得同学都
幼稚不堪,看不透世界的真相,因 此我们腻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多,我的行动相当贯彻自己的哲学,我厌恶这个世 界,并不想艰辛的用功去迎合它,只捡几个自己
喜欢的科目念,因此成绩总在及 格边缘,而
爸妈只要我别留级,并不特别想管我,虽然
妈妈偶尔会叨念,但不算 严厉,因此我还是乐得逍遥,反正算算总有大学念,我并不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