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特务们就对她采用了「熬审」的方法:强迫她赤裸身体,手托铁球,蹲在地
板上,同时一边用火柴烧她的肛门,一边用薄竹片刺她的乳房,这样夜以继日不
断「熬审」竟长达三天,其间潘氏柑多次被折磨得昏厥过去,都被弄醒后继续受
刑。
有一种结合伤及骨骼和强迫造成肌肉疲劳两个特徵的酷刑,称为「铁烟杆」,
因为要用特制的刑具,所以非常少见。这种特殊的刑具是一个铁制的项圈,连这
一根可活动的长铁杆。用刑时用项圈套住受难者的颈部,上身绑缚在柱子上,再
把她的两臂平举,绑铐在铁杆的另一端。由於铁杆和项圈结合部的特殊结构,当
铁杆远端向下时,另一端会顶进受难者的喉头软骨,造成喉咙受伤和窒息,而铁
杆顶入的长度又不足以刺入咽喉造成死亡。这样,受难者只能被迫长时间平举双
臂,忍受肌肉酸疼和咽喉被顶导致半窒息的双重痛苦。这种酷刑虽然少见,但在
渣滓洞几十种酷刑中也名列其中。
四、作用于人体神经系统的酷刑
这类酷刑比较少,其中最多使用的是电刑。由於电刑与女烈受刑的关系非常
密切,准备放到「专门针对女性的酷刑」一节中去细谈,这一节中仅谈其他的几
种。
用药物等化学物品拷问受难者是比较少见的,有过使用迷幻、麻醉类药剂进
行刑讯的记载,但因效果不稳定,使用不普遍。凡能忍受酷刑的受难者无一不是
精神非常坚强的,受药剂摧残后即便出现症状,往往也不能完全符合施刑者的愿
望,所以单纯用药物针对人体神经系统的刑讯很少见。使用性药的酷刑也有,但
由於男女之间性生理和性心理的差别,这种酷刑只在刑讯女性时作用明显。因此,
有关使用性药的酷刑也准备放到后面那一节中去谈。
与药物刑讯相关的是其他化学物品在酷刑中使用,刺激性的化学物在刑讯中
基本都需要结合其他酷刑使用,等於是加强其他酷刑的效果。比如在受难者的伤
处涂抹盐水、酒精等等非常残忍的手段,是「披麻戴孝」的第二阶段中必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