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言情] 酷刑综述 》全本完结版
2018年10月23日
来源:妞妞文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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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烤是用明火烧灼受难者身体的某些部位,与烫烙有类似之处。但明火不易 控制用刑力度,对受难者造成的烧伤程度往往大于烫烙。而由於人类的
天性,明 火对受难者的
心理压力要大於烫烙。
越南女英烈陈氏云,在一次刑讯中曾两次被 施以烧烤的酷刑:特务把她的衣服剥光,四肢绑住,将蘸满汽油的棉花塞进她的 阴户后点火烧她,她忍住了极大的痛苦,没有发出任何哀求或惨叫;特务见用刑 无效,又把她绑坐在矮桌前,用一盏电石灯烧她的肚脐长达一个小时。这种方式 还常用于
人体毛发较多的部位,如下身、腋下等部位。酷刑「点天灯」,用火油 浇在受难者的头发上点燃,直接烧伤布满神经的头皮,
女性的头发长,往往会形 成严重烧伤,甚至当场造成死亡。
撕扯类的酷刑用于剥离
人体的表皮,代表性的就是「披麻戴孝」。这种酷刑 中国古已有之,用一种粘胶涂在受难者身上,用其他布条麻绳一类物品贴上去。 胶干后再用力拉扯,撕脱受难者的皮肤。这种酷刑比较少见,因为经常会造成当 场死亡。
摩擦类的酷刑,除对
女性有拉扯粗麻绳摩擦阴户的方式外,主要用于
人体的 两肋,因为这个部位皮肤薄,分布有肋间神经。如「铁排骨」,以粗糙的铁块用 力摩擦受难者的肋间,受刑处先是变白,接着就渗出细小的血珠。更常见的方式 是酷刑「抓肋条」,用几颗尖头子弹绑在一起,在受难者的肋间划来划去。女交 通员侯五嫂,被还乡团逮捕后严刑拷问,鞭打和压杠子没有使她屈服,对方就剥 开她的上衣,对她使用这种酷刑……
越南女英烈陈氏云在经受两次烧烤酷刑之间, 也被特务们施用了这种酷刑,她
赤裸的两肋被子弹头划得鲜血直流,有些地方连 肋骨都露了出来。
还有一种摩擦类的酷刑,钢丝刷刷脚心,这种酷刑经常和老虎凳结合使用。 脚心也是
人体敏感部位之一,足底神经受到强烈刷刺时,伴随剧痛还会产生一种 难耐的刺心感觉。红岩女英烈邓惠中受难时,被剥光上衣,赤足绑在老虎凳上, 特务一边用钢丝刷刷她的脚心,一边用猪鬃戳她的
乳头。她的
女儿这时被特务带 到刑房,未进门便听到
母亲凄厉的惨叫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