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那段情的文章

  你说带我回去见奶奶。我由衷的喜上眉梢。只可惜你没有发现。我甚至在开始计划该以怎样的妆扮。该准备什么样的礼物。该用什么样的语气和称号,只待来年你携我一同去拜见那含辛茹苦,把你拉扯大的奶奶。可你。。。欲将心事付瑶琴,知音少,弦断有谁听
  昔日,人约黄昏后,每每那时便有一抹身影在我下班后第一个出现在我的眼里。我们漫步于夕阳。踱步至公交站台。在喧嚷的车上你把你的肩膀以最适合的位置斜向我的身体。让我以最舒服的姿势靠着打盹。到站时,你抱我下车。穿过马路。你夺过我的包包挂在自己的脖子上,把我放在你那不算宽厚却让人安详的背上。我喜欢静静的伏在你的背上。享受那片刻的安逸。接受别人异样而又羡慕的眼光。也因为这样使我错以为你就是我此生的依靠。你就是我的天。
  某天,她跟我说:"他现在是我老公,请你以后不要再打电话给他。我是他老婆,有权利跟你说清楚这些"。。惊觉醒,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
  人已去,花凋零。满地堆积苍凉,烟雨过,微风起。繁华逝去流年。如此落得两袖清风。悠哉游哉。
  我用一夜的时间去想你。念你。想念你的眉。你的眸,你的唇。想念你所有的好。代替在而后的一月。一年。十年。二十年。或是更久。
  以星辰为霓裳。美景为羽衣。舞一曲情殇。
  轻叹息,甚好。
  
  篇三:念·那段情
  时间眨眼间流过,五十一天了,我忘不了2012年3月3号,我会把那天铭记的。
  科学家说爱一个也许只要一天,但是忘记一个人要七年。不管当初不管你爱的多深,还是恨的多深,方七年后,你都会忘记,因为一个人全身的细胞七年后会全部换成新的。呵呵,七年,七年后我真的会忘吗?或许不会,因为我没有把你放在细胞中,你在我的心里,哪怕我把你的位置压缩再压缩,我知道始终你还在。我没有放在细胞里,我把刻在了脑海中,你成了我思想的一部分。
  去年的秋天,我们跑遍这个生活了十七年的城市,现在却发现这个城市好陌生,内心对这个城市有了一种莫名的感觉,不知道是恐惧还是什么,但就是这个城市让自己开始陌生。发现这座我生活了十七年的城市原来是寂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