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夢 》全本完结版
2018年10月24日
来源:妞妞文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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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聽她的口音就是我的同鄉,不由得有了幾分親近之感,主觀上有了為她開脫的動機。
是啊,依她的形象,完全可以把自己的年齡說小一點,年幼無知嘛,以求得同情與寬恕,她卻如實說了,須知到了法定年齡就要承擔刑事責任的啊!看來她還是個老實人,不
禁又增添了幾分好感。
只聽她繼續說道:「我家是種地的農民,父親早亡,是母親拉扯著我們
兄妹二人長大。以前
家庭貧困,所以
哥哥小學沒讀完就去務農了,如今農村富裕了,日子也好過了,才供我上到了高中畢業。
只可惜我沒考上大學,但又不願意回鄉種地,聽人說大城市裡好找工作,能賺大錢,我就和幾個同學
姐妹離家出走,到北方來打工。
到了這裡才發覺,找個合適的工作並非容易,太重太累的,我的身板骨
受不了,輕鬆一點的,賺錢多一點的,又可能會喪失自己的人格和清白。好不容易才在佳樂夜總會
做了個
小妹。」
「哇,當
小姐啊!三陪女,做雞,當
妓女賣淫啊?」我為這個年輕單純的
女孩子選擇了這條道路而吃驚。
「不是,不是。我少說也是個
高中生,是個小知識分子,怎麼能幹這種事呢?」她急忙否認道。
「我們的老闆是個開明人,也很守信用,我們和他定有合同,完全按合同辦事。當
小妹的決不讓你接客,接客的決不讓你出場。我只是個
小妹,也就是給客人端茶、倒水、上菜、斟酒的服務。」
「你們一個月可以賺多少錢?」
「全勤的話每人每月也不過四、五百塊錢的固定收入,剩下的就看客人給的小費多少了。
出場的
姐妹都是接待有錢有勢的大款,服務好了,一次就能得到四、五百元,遇見那揮金如土的弄個上千元也不稀罕;接客的就差多了,也就一、二百元;像我們當
小妹的就只有一、二十元了。」
「那你一個月也有上千元的收入,完全足夠你一個人的
生活消費了,為什麼還要來幹這種偷盜的行為呢?」
「咳!說來話長。」吳
小玲的臉上出現了一點羞愧的紅暈,繼續說道。
「前些天接到我哥來信,說我娘得了白血病,住院治療光押金就得交三萬元,要想徹底治癒估計得十多萬呢!叫我盡量多賺點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