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夢 》全本完结版


另聞受害者共五名,均為年輕美貌女子,三死兩重傷,重傷者已送醫院救治,尚未脫離危險期,目前警方正在查明受害人身份,並積極與家屬聯繫,有知情者可與警方溝通。對此案件,本報記者將繼續追蹤報導。」

我雖有些沉溺於兒女情長的苦悶之中,但仍是個血性男兒,很快就振作起來。

此事既然已驚動了公安部門,勢必會有個最終的結果。

目前我急迫要探索的是:其一,吳小玲是否得以救治,不過從當時剮割的情況來看,縱使成活,也是個殘廢之軀了。

其二,胡丹鳳是否參與了此事的組織策劃,從現場的表現分析,她是很難逃脫干係的,那麼等待她的將是死刑的判決!

這一案件很快就傳遍了本市的各個角落,不知是官方命名還是群眾自撰,都把它稱為「遊戲殺人案」,成為人們茶餘飯後、閒暇無事時的笑談資料。

但各種馬路傳聞多是大家的胡亂猜測和主觀臆想,也演繹出了各種版本的故事情節。

傳到我的耳中,也只能付之一笑,因為對這件事情的前因後果、來龍去脈,他們任一個人也沒有我瞭解得那麼清楚、透徹。

除了事前我和案件中的兩個重要人物有著密切的關係外,並且親自置身於事發現場之中。

最關鍵的是,事後我又不費吹灰之力很快地從官方的正式渠道得到了有關此案的審理情況。

大約一周過後,某日。

居委會的大娘和片兒警領著一位公安局的辦案人員老楊來訪問我。

這位老楊同志十分和藹可親,首先對與我的聯繫不及時而表示抱歉,因為涉案的五個受害者中有四個很快就查明了身份,並由家屬領回安葬。

惟有吳小玲無據可查,後來還是在審訊罪犯時,有人透露出我和她的關係,經當地居委會證實,確認是我的親屬。

這也是因為小玲在我這兒住久了,左鄰右舍和居委會大娘們都認識她的緣故。

然後向我介紹了事件的處理經過,警方搗毀了案發現場後,小玲尚未身亡,及時送往醫院救治,終因傷勢過重,醫治無效而死亡,因一時找不到家屬,屍體又不能保存時間過長,不得已只能先行火化了。

最後徵求我的意見,是否要領回骨灰盒?

既然人家已經認定我是她的親屬,那麼我當然義不容辭地有責任替她安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