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柳樹灣 》全本完结版


直到冬子死後,這顆種子才真正生根發芽。

多年以後的機緣巧合,他真的成了法醫。

他利用工作之便,費盡心機,終於查明了當年那位少女的身世,她名叫吳姍姍,被人迷暈帶到賓館強姦後,赤身裸體地被用長統襪勒死在床上

他的眼前彷彿浮現出少女臨死前的情景:她被人用長統襪勒住脖子。

一下子死不了,到嚥氣要花不少時間。

痛苦到極點。

她自己也知道要死,心想我為什麼非要在這種地方死去不可呢。

她肯定還想活。

她感覺得出氧氣少得讓人窒息,頭腦一陣發暈,小便失,拚命掙扎,但力氣不夠,最後慢慢死去,死得夠慘的。



一幅圖畫展現在了他腦海中:一具漂亮得出奇的少女的裸屍睡在床上,早晨的陽光從窗口射進來,她凍僵似的躺在那裡。

半睜著眼睛,舌頭在嘴裡蜷曲著,脖頸上套著長統襪,像打領帶那樣套著。

兩腳分開,小便失

若無人打擾,她將一直保持那種奇妙的姿勢,僵凍在清晨的空間裡……

他不知為此意淫了多少次。

而在遇到薇薇之後,只有薇薇才能成為他意淫的對象,連冬子也淪為了一個媒介。

最後,他終於明白,自己也不過是主人關於Odessa計劃的一個棋子。

但是,能猥褻薇薇的屍體,他覺得此生是如此幸運。



作為一個文化現象,戀屍在古埃及社會頗為普遍,為了防止年輕女性死者在做防腐處理時被戀屍者接觸,多半都會讓屍體放置三五天,等到開始腐爛才送去防腐處理師那裡製作木乃伊。

緬甸某些少數民族因為相信沒有結婚的女性無法瞑目長眠,因此處女的葬禮都會包含某種婚禮的成份,就是與死者性交

尚未進入工業革命、教會權力仍然很大的前現代中歐社會也有類似習俗。

現代大部分國家的法律都有包含止侮辱屍體的相關條文,可見得並非對戀屍無感。

對於戀屍者,可謂「別人笑我太瘋癲,我笑他人看不穿」。

如《從文自傳 清鄉所見》所載:

  「個商會會長年紀極輕的女兒,得病死去埋葬後,當夜便被本街一個賣豆腐的年輕男子從墳墓裡挖出,背到山峒中去睡三天,方又送回墳墓去。

  到後來這事為人發覺時,這打豆腐的男子,便押解過我們衙門來,隨即就地正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