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烈女奇冤 》全本完结版


「抓什麼殺人兇手?!兇手就是妳自己!」 

「進門時刀還在你手上,不是你殺的還會是誰會殺?」

劉玉珮被這一頓槍白,心也亂了,竟想不出怎麼對答,只能痛哭喊冤。卻是由不得她,被幾個公差簇擁著上了街,押到縣衙,先行收監。

縣官帶了忤作等一干人員下去勘查現場,召集四鄰前來問話,又鎖拿了人,忙了一天,次日才升堂問案。

劉玉珮被押在女牢中,女子將她雙手銬在身前,因聽說她會武,又上了一付二十斤重的腳鐐,頸部還用鐵鏈栓在牆上鐵環裡。

劉玉珮在牢中又是悲悼丈夫,又怨公差不細心勘證,不由分說將自己鎖了。但想到自已與丈夫向來十分和洽,自已又未殺人,必能分辨清楚。因此只盼早些開堂,還自已清白。

劉玉珮在牢中一陣悲痛,一陣氣憤,心中亂得緊,一夜不曾合眼。直到凌晨才昏昏沉沉的睡了片刻,牢門便又打開,幾名公差將她押去大堂聽審。

到得堂上,縣官早已坐定,兩傍是兩排公差,堂下則是擠滿了趕來看問案的百姓。

劉玉珮被按壓跪在堂上,問了姓名,年齡等。

劉玉珮正要開口叫冤,縣官卻巳一拍驚堂木,喝道:

「吳劉氏,妳是如何與姦夫合謀殺死親夫的,快快從實來!」 

劉玉珮一驚,怎麼一開口便坐實我謀殺親夫?怎麼又冒出一個姦夫來了?當即大聲喊冤:

「小女子不曾殺人」 

接著又補了一句:

「小女子乃是清白女子,哪來什麼姦夫?請大老爺明鑒!」 

縣官喝道:

「妳說沒殺夫,昨天眾人見妳一身血污,手拿利刀,房門是從裡面栓上的,怎不是妳殺的?妳與鄰居陳懷仁通姦巳有多日,怎說沒有姦夫?」 

劉玉珮更覺冤曲,鄰居陳懷仁雖然見過幾次面,印象中是個老實書生,但連話都沒說過一句,怎麼成了通姦?當下便不住叫冤。

縣官道:

「諒妳也不肯招,帶陳懷仁上堂。」 

一陣堂威聲中,一個身披刑具的男子押上了堂,卻也不住叫冤,絕不承認與劉玉珮通姦。 

縣官大怒,吩咐傳證人。

第一個證人是鄰居周老頭。

這人甚不老實,屢次言語調戲劉玉珮。

上得堂來,指證陳懷仁與劉玉珮早有往來,但到吳德明不在家時,陳懷仁便到劉玉珮家鬼混,門外經過,只聽得兩人浪言謠笑,不是通姦又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