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砰! 》全本完结版

在“世界毒日”這天法官宣判“易芳、程小虎夫妻,在一年不到的時間裏面,利用一間髮廊作據點向戰旗歌舞團販賣海洛因二千五百克,無惡不作,不殺不足以平民憤。根據刑法,判處易芳、程小虎夫妻死刑立即執行!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你的上訴已經被駁回,現在將對你執行死刑。你還有什麼東西要留下,還有什麼要求嗎?”法官對易芳說。

易芳冷靜地說“我遺囑在我的床上,我要求穿現在這身運動衣上路,喝些酒。槍手必須正面擊我心臟同時要鬆綁。否則我將變成厲鬼在夢裏找你!”法官同意了。

易芳喝了足足一瓶葡萄酒被帶上囚車。易芳當時已經29歲,她有著高佻的身材,油光彩美的長長的黑髮,一直差不多到她的纖細的腰際;她有一個鵝蛋臉,下巴橢圓的,雙眼在俏皮之中隱約透出狡詰的凶光。

她原本是部隊的報話員,幾年的軍旅生涯使她練就結實柔美的身體。在戰旗歌舞團到她的部隊招舞蹈演員的時候,她懷著好玩的心思去報名,沒想到導演一眼就看中了她修長優美結實的長腿,從此,易芳成了歌舞團的台柱。然而,導演沒有忘記她纖細結實的腰枝,潔白修長的玉腿,在一次全軍調演前夕,導演放棄了另一位當紅的女星而起用了她作領舞,使她一跳而出名。當然,代價就是她的身體了。

易芳沒有風光得太久,那位女星為了報一箭之仇,終於跟導演的太太聯手發現了她和導演的秘密。導演並沒有救她,而是用開除她的代價換取了夫人的原諒。從此,易芳知道男人是信不過的,對男人的報復也從而產生。她的報復是從境外輸入海洛因賣給那些精神空虛的“藝人”。

易芳被捕後知道自己肯定要被槍斃。就心情坦然地接受命運的安排,吃那些“垃圾食品”結果自己體重增加了十公斤成為肥婆,寫好了自己遺囑,天天讀《聖經》祈禱上帝能夠寬恕自己的靈魂……。

行刑隊出發了,前面是6輛“邊三輪”開道,中間是輛載死刑犯的軍用大卡車押著易芳和小虎以及俊花及其情夫張雷(他們不是因為毒品是因為婚外情而殺死俊花丈夫而被槍斃的),後面是負責警戒的卡車和指揮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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