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滿樓歲月》之陰陽調和 》全本完结版



某,市井之徒耳。 

世代書香傳家,至某乃投筆從商。 

趨利避害,攫人而食二十餘載,有時亦鋒利如刀俎,時不利騅亦不逝則成羊排。 

幼讀石頭之書,曾慕女孩如水,長則持花滿紅樓,得悟叢林法則。 

雖風高月黑,放火殺人,吾往矣! 

及至午夜,須臾夢迴,檢點心情,所憶所思所餘可痛者,惟粉黛俠骨,荊釵柔腸。 

靜似碧翠,豪如菊姐,媚若無名,皆勝於鬚眉遠矣。 

乃假藉意淫之章,實隱可泣可歌之德,斥粗鄙暴虐之恥。

同道諸友,不可不察某之苦心孤詣! 

小子何德何能,於此亂世魔城,竟得一啖群芳香肌,此生必不虛也。

花滿樓主人自識並代無名少女敘事如左。

赤裸裸地蜷縮在緊挨樓梯口的那扇鐵柵門裡,每天下午我都能看到被安排出場的食用品類的姑娘亂成一團的樣子。 

她們匆忙地脫光衣服、洗澡、化妝、吹頭髮,接著爭先恐後地向樓梯邊擠去。 

苗條的碧翠、沉靜的小紅,莫不如此。 

偶爾也有人是被拖上去的,比方說聲名顯赫的菊姐。

我看見她們被送下來,又目送她們從這裡永遠地消失。 

在飯店地下二層的備料倉庫裡,我已經住了一年零八個月了。

花滿樓是一家高檔的飯店,它使用的食用類姑娘都很漂亮,不過我是最漂亮的。 

和菊姐一樣,我過去並不屬於食用品類,我提供社會服務。 

我從十五歲起和另一些姑娘住在一起,在一家服務性公司的統一管理下接待來訪的男性公民。 

在我們這個第二等級的族群中,這是所有像我這樣漂亮女孩的唯一命運。

為了享用我們以身體提供的娛樂,當然是要付費的,付給擁有我們的公司。 

他們在什麽地方保存著一些複雜的合同,規定了在我們三十五還是四十歲的時候公司會向政府註銷我們的登記,允許我們返回保留地去。 

不過合同附帶了免責條款:如果我的營業收入不能達到一個合理的水平,和我的成本的比例顯得太低的話,就要把我們交給政府重新拍賣以減少損失,到那時會被拍成什麽品類就很難說了。

我不太記得合同裡要求的最低利潤率是多少,大概是在350-480%之間。 

公司的會計師很有耐心地向我們解釋說,由於惡劣的經營環境和名目繁多的開支,若是低於這個數字,公司就沒有多少盈利空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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