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代小品(前言) 》全本完结版

在這個時代,讓女性成爲你的餐桌上的肉實在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你可以在任意時間、任意地點,採用任意的方法來屠宰任意一個女性,只要你獲得了她所簽署的「屠宰自願書」。

而對於大部分的女性,她們也很樂意接受這樣的結局,作爲肉結束自己的一生。當然,也有的不是很樂意。但是,在法律的保護下,人人平等。

「食物法」的頒佈是在十年前,它正式的確定了女性有被宰殺食用的義務。它的主要條文如下:

第一條女性有著被宰殺後食用的權利;同時也有著被宰殺後食用的義務。

第二條、年滿十八歲的女性可向任意男性提出被宰殺的要求,男性不得拒絕,具體屠宰時間、地點、方法女性決定。

第五條、未滿十八歲的女性,必須在征得其監護人的同意的情況下,才可向自己的直系男性親屬提出被宰殺的要求。

第九條、如果「屠宰自願書」上沒有確定屠宰時間、地點或方法,將由男性決定。

第一九條、凡被抽取到「社會安全號」、決定在節日餐會中屠宰的女性,不得以任何藉口拒絕報到。

第二三條、凡女性違反法律者,將剝奪其屠宰指定權,交由政府統一安排。

第二七條、凡年滿四十歲尚未接受屠宰的女性,將由政府統一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