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別州劊子手系列之--劉棄 》全本完结版


從刑場回來後,劉棄發現自己並不像許多人那樣害怕看殺人,反而覺得十分好玩兒,至少能好好過上半天打槍的癮,所以,以後每回有出刑場的任務,劉棄便設法爭取參加。

院裡的司機都不願意去那個地方,有人願意去當然正巴不得呢,誰還會有怨言,一來二去,劉棄就同特刑隊的那幫人混熟了。 

劉棄當法醫也是十分偶然的。

由於法醫有時需要親自給犯人補火,所以院裡的大部分法醫都不願意去執行這種任務,每次都互相推脫。

後來不知道誰出了個餿主意,如果有哪個工作人員願意出刑場,便給他個法醫的頭銜,消息靈通的劉棄馬上去找院長打聽,院裡還真有這個意思,於是劉棄便毛遂自薦成了院裡唯一一個沒有上過一天醫科大學,甚至根本沒有上過大學的《法醫》。

從此,劉棄就成了法醫院出刑場的專職人員,並且一幹就是幾十年。

後來,市法警支隊在支隊長、劉棄和特刑隊的分隊長的努力下成立了全部由特刑隊的人組成的特別刑事技術研究所,並在當年的圍牆內蓋起了一座四層小樓,全隊的人從此全部移到所裡上班,劉棄也就乾脆每天泡在這裡,不回法醫院了。

文革以後,劉棄過去被打倒的父親被平反,並當上了市高法的院長,原想把他調回法醫院任職,但劉棄知道自己沒有學歷,在法醫院不是受罪嗎?

而且特刑所的這幫哥們兒也都關係不錯,所以還是決留在了刑場,老爸沒辦法,就把他的關係轉到市高法,成了法院派駐刑場的專職法醫官。



(二) 



作為一個專門負責刑場事務的法醫,劉棄是別州現代刑事執行技術發展的主要研究者和最好的見證人。

自從辛亥革命以後,別州的死刑由冷兵器時代進入了火器時代,槍決的方法一直延用了半個多世紀,而劉棄則經歷了槍決逐漸被新方式取代的整個過程。 

劉棄剛剛開始作法醫的時候,法醫院特地派了那個第一次帶劉棄去刑場的老法醫對這個半天醫學院也沒進過的「法醫」進行指導,老人告訴他,按程序要求,犯人在行刑前和行刑後都要進行身體檢查。

法律規定處於精神分裂症活動期,孕婦或哺乳期等情況下或未成年人不適合死刑,刑前檢查的目的就是確認人犯是否處於上述時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