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紅蜘蛛 》全本完结版


殺人棄屍案首犯郝銘貞,女,二十四歲,未婚,身高1.63米,體重42公斤。

該犯捕前系深圳市玫瑰別墅售樓處業務員,先以得到玫瑰別墅136號為條件與港商黃某非法同居,後又與港商劉某同居被發現,郝犯即與劉某合謀將黃某殺死,並將屍體肢解後拋棄。

經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審理,裁定該犯故意殺人與拋棄屍體罪成立,判處死刑。經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核准,決定執行死刑。 

綁架殺人案主首犯米蘭,女,二十五歲,未婚,身高1.64米,體重46公斤。

該犯於1999年四月和十月間,夥同同案犯張周蘭,利用麻醉劑分別綁架個體公司經理張某和戚某,敲詐勒索人民幣五十餘萬元,錢到手後又將張某和戚某用繩子勒死滅口。

經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審理,裁定該犯綁架勒索罪和故意殺人罪成立,判處死刑。經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核准,決定執行死刑。 

綁架殺人案主犯張周蘭,女,二十歲,未婚,身高1.63米,體重42公斤。

該犯於1999年四月和十月間,夥同同案犯米蘭,利用麻醉劑分別綁架個體公司經理張某和戚某,敲詐勒索人民幣五十餘萬元,錢到手後又將張某和戚某用繩子勒死滅口。 經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審理,裁定該犯綁架勒索罪和故意殺人罪成立,判處死刑。經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核准,決定執行死刑。 

販毒案首犯吳芳芳,女,二十四歲,已婚,身高1.63米,體重45公斤。

該犯於1998年至2000年間,多次販賣海洛因達二百餘克,並參與駕車搶劫多起。經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審理,該犯販賣與私藏毒品罪、搶劫罪成立,判處死刑。

經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核准,決定執行死刑。 

販毒案主犯林玉潔,女,二十七歲,已婚,身高1.60米,體重45公斤。

該犯於1998年至2000年間,多次販賣海洛因達一百六十餘克。經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審理,該犯販賣與私藏毒品罪成立,判處死刑。

經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核准,決定執行死刑。 

入室搶劫殺人案首犯陳蓮紅,女,二十四歲,未婚,身高1.66米,體重50公斤。

於2000年3月19日,夥同同案犯鍾雪、孟燕和周潔,撬門進入盧灣區一王姓居民家中搶劫,將正在家中的事主周某(女,60歲)及其孫子(十二歲)、孫女(十歲)殺死,經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審理,認定該犯搶劫罪和故意殺人罪成立,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