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言情] 雨夜屠夫 》全本完结版

 
  有时他会借书给弟妹看,弟妹向他提问题,他只敷衍了事,从不主动跟他们交谈。 
  其父要他每晚都要返回土瓜湾家中睡,而不可以在观塘处过夜。
 
  林过云放工後喜欢汽车到处去,以认识街道,因为他想考的士司机执照。
 
  至一九七九年终於考获,这使他一生进入另一个阶段,他开始当夜班的士司机,上 班时间是晚上六时至翌日清晨六时,地向美孚汽车公司土瓜湾旭日街车行租车,日租七 十三元,做了个多月,工作固定了以後,才告知母亲,也有告知父亲,林父没有反对。 
  当了的士司机的林过云,每个月都把八百元给母亲,其母劝他储蓄留作结婚之用, 而且也应交个女明友了,但地毫不熟心的对母亲说∶“边处驶!”
 
  有时他交更後,在清晨七时前,到观塘处探望母亲,逗留十分钟後离去,方回土瓜 湾住处睡。
 
  当事人的精神状态的正常程度,足以令地知道自己被控的是甚麽罪名,而他也有足 够的能力为自己的控罪去辩护。
 
  香港精神病专家认为林过云并无严重精神病的看法,并未获得澳洲专家班士同意, 班士於本年三月二十一日在最高法院法庭上指出,林过云是患了“人格解体”的严重精 神病,而不是香港精神病医生所说的精神分裂。
 
  一场就林过云精神状态的激烈舌战,就此展开,这场争辩,亦是决定林过云是误杀 抑或谋杀的关键。
 
  按察司费柏主审该案的首日即向陪审团表示,这宗涉及四名女子被杀和肢解案件, 主要是看被告人在行事时的精神状态是否足以控制自已。
 
  林过云以“神智不健全”为理由,否认谋杀,只承认误杀,因此陪审团要决定是否 接纳林过云的理由,如果接纳,可裁定地误杀,否则就会是谋杀。
 
  四位香港精神病医生一共观察了林过云三十九小时,一致认为林过云精神上虽有不 健全处,但并非严重,而且案发时,他清楚自知道做甚麽事。
 
  但林过云对着澳州的专家时讲的话,很多是没有向香港医生讲过的,副检控专员杜 辉认为,林过云在接触过多位的精神病专家後,已经很有经验,他可能是在欺骗澳洲专 家班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