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

  我也出动。来到满街尽是黄落叶的街道。孤独的灵魂不愿孤独,其最好方法就是负负得正。谁知道两个同样孤独的灵魂的结合不是另一种更高境界的孤独的产生?黑漆漆夜里不时发出声响。那棵大树就时不时传来欢声和笑语,另一边又不时传来呻吟。孤独的呻吟确实如同发情的野狼,嚎叫得撕心裂肺。我依石凳坐下,双手挫搽着脸颊。这是习惯。一个名人要有自己的招牌动作。虽然我不是名人。点然一棵烟。吞云吐雾。光是大忌。一石激起千层浪。美丽的响尾蛇和发情的豹子会让你有喷血的可能。君子不立危墙之下,闪!网吧是安全的。从几率学上来讲也是孤单的美女出没的最佳场所。她们都是躲在十七寸宽屏后面的吸血僵尸,只要有激动的源泉,她们会象吸血时的僵尸般不顾一切!然,最残酷的是激动万分,血液膨胀的时候,鸡鸣了!僵尸是怕见光的。如同和对面荧屏的她/他不能见面般!见光则死!
  天终于还是亮了,一切都结束,新的轮回开始。
  ……
  我迈着沉重的步伐,象喧闹的街道走去……日子一天天过去,时间象马桶里面的尿液,冲冲就走了。我走在城市的柏油路上,回望着自己的足迹--没有痕迹,没有一点点痕迹。感慨,大学从我身上爬起,提起裤子对我说,你可以走了,把青春留下。我现在才知道,不是我上了大学,而是大学上了我。
  
  篇六:足迹
  至少要记得,我曾经爱过你
  我不得不这样说,因为也许在不久之后我不会再这么说。
  我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的想,也不知道是对自己的负责还是对命运的低头。
  也许我应该说,至少要记得,你曾经爱过我。
  我不得不这样想,因为也许在不久之后我不会在这么认为。
  其实世界的广阔和颓废的生活都时时刻刻的提醒着我,其实我一无所知,可我还一直信誓旦旦的以一个哲人的身份自居,这不免有些荒唐,或许这样的充实只表现在一个人的世界里,而那里充沛的并不是快乐,我想对自己解释可总是不了了之。后来我渐渐的证明了我所能驾御的和现实中变化的之间的关系,他们存在着另一个不为自己所在意的关键,那就是第三人的想法。这很可笑,可我并不知道,所以我觉得我很傻,一直都是自己再欺骗自己。还总说是命运安排了一切,看来是我大错特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