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羊肉店 》全本完结版


她屠宰人賣肉有一個原則,就是宰男不宰女,宰少不宰老。

她認為男的比女的肌肉層厚,產肉率高;年少的比年老的肉質嫩口感好,她認為16至25歲左右的處男肉質為上品。

當晚,她又捕獲了一個約18歲左右的男孩。

這個男孩看來家裡比較有錢,哀求芳姐放了他,他會回家帶給她很多錢的。

當然芳姐可不會傻到真正放了他,只是把他關進籠子裡便轉身走了,讓那男孩在裡面乾嚎。

揚兒自從看到芳姐宰殺男孩的慘景後便開始絕食,他心裡只有一個念頭:絕食而死比被活活宰殺並煮熟賣肉好過得多,放進籠子裡的飯食他一點也不沾,芳姐沒辦法只好捉住他的手腳強行餵食,才勉強讓他吃了一點飯,以維持他的生命,芳姐也無計可施,原本打算把他養肥再宰殺看來是行不通了,她打算明天早上就把揚兒宰掉。

第二天清早,芳姐穿了件黑色無袖襯衣配上一條至膝的黑色彈性緊身褲子,腳穿一雙黑色高跟鞋,洗漱完畢,便直接來到地下屠宰室內。

揚兒肚子餓得咕咕叫,一整晚沒睡,見芳姐下來便知道到了宰殺的時候了。

芳姐在案板旁忙了一會,便拿了兩根繩子走向關著揚兒的籠子。

揚兒見她來了便開始拚命地往籠子的最裡面鑽,以作最後的頑抗。

但籠子淺窄,芳姐打開籠子伸出一隻手一下子便握住他一隻小腿,另一隻手握住他的另一隻腳踝,硬生生地把他從籠子裡拖了出來。 揚兒使盡吃奶的力掙扎,但卻被很快地反捆住手腳,然後被芳姐像秤一隻雞一樣用桿秤鉤反鉤住手腳,秤了重量,便把他按在大水盤裡擦洗。

直擦至身子通紅才把他提到案板上,用皮帶環把他的雙手雙腳併攏呈一字形緊緊扣住固定好。

揚兒想到瞬間便被開膛宰殺,不住大聲嚎哭。

芳姐並沒有立即把他開膛,而是拿來一把鋒利的刮毛刀把他全身包括頭部、腋下和陰囊等部位的體毛細心地刮乾淨,再用溫水沖涮了一遍。

那時揚兒感到無比的屈辱與無奈,他感覺到自己像一條案板上待宰殺的魚一樣可憐。

芳姐處理乾淨揚兒身上的體毛,便解開固定他手腳的皮帶環,一把提起他的手腳放在一張長板凳上,手腳被反綁住的他呈俯伏狀順擺在長凳上,然後拿來一個盤子放在長凳的一頭,接著芳姐把揚兒身體挪動使他的頭部向外伸出,並在用膝部頂住他的腰椎部位,令他動彈不得,然後左手反扳住揚兒的下頷,右手握住一把鋒利的菜刀,順手在旁邊的磨刀石上磨了兩下,便用刀刃抵住揚兒的喉部稍微用力一劃,血即噴湧而出,流到早已準備好的裝血盤子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