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喜穿异性衣物。
三:与动物性交。
四:与儿童性交。
五∶暴露狂。
七:被虐狂。
八∶虐待狂。
九∶非典型的,其中包括恋尸癖。
上述的只是个分类,在实际情况中,可能会几种病态一起出现。
性变态者平时可能很正常,表面上不易看出。但性变态加上暴力及肢解摄影的事,
则属罕见与异性多作正常交往,是有助减少变态的可能性,但男女社交特别需要技巧,
这种技巧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需要学习,有些人学不到,就不懂得与异性相处。
通常一个人对异性感兴趣是把对方整体的来看,如把异性性器官脱离人体来看时,
心理就有点变态了。这种变态在一般人的潜意识也会存在着,不过不会在行为上表现出
来。
性变态行为未必涉及暴力,而且跟精神分裂是两回事,不过,精神分裂也可能包括
性变态。
性变态加上暴力,是对异性怀有恐惧兼憎恨的混合心理,发展至极端,可能在不会
对自己构成威胁的人,包括已死的人身上发泄,也就是可能会奸尸。
但有这种变态性心理的人,平常可能与常人无异,所谓“不正常”,是指在某个时
间、地点,向某个对象的行为,所以一个人可以在很多场合表现得若无其事,但在不为
人察觉时,就会做出不为人接纳的事来。
一个人如有变态行为,他平日是会将病态收藏,即使最亲近他的人,也不易发觉,
除非由心理医生来细加诊断。
变态心理是长期累积而成的,遗传上是否有影响,目前还在研究,不过笼统来说,
如果父亲有变态的行为,就容易有变态行为的子女,不过,这是因为环境影使然抑或遗
传导致,目前还未有定论。
天气和环境气氛是会使病者的变态行为显示出来,其实正常人也受此影响,例加一
对情侣,在皎洁的月色下,感情也会变得特别丰富。同样地,一个变态的人,若对某一
环境特别敏感,在那环境下,病态就会强烈显示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