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的证供去决定林过云是否犯了谋杀罪。
陪审团的责任,就是根据事货来决定被告人是否罪名成立,所以任何人均不能就案
情去骚扰陪审团,否则会被控告,而在林过云受审期间,就曾发生怀疑陪审团受新闲记
在三月二十二日星期二早上十一时半,主审林过云案的法官宣布退庭休息,替林过
云辩护的大律师陆伟步出法庭,当时有一人走近他身边,用英文向他说∶
“林过云是犯了杀人罪,千万不要判他无罪释放。”
陆伟知道这人把他错认是陪审员,因此当法官再出庭时,即向法官报告,法官立即
清堂,向各陪审团问清楚後,发觉并无真正的陪审员受到骚扰,才再开庭聆讯。
开庭时,他为此而向采访的记者提出了警告。如果陪审员真的受到干扰,法官可能
要将陪审团解散,另选陪审员,而案件亦需从头审讯。而双方律师亦可以此为理由,要
求解散现有陪审团。
不过,当日在庭外向陆伟说话的人,并非记者,而只是个旁听市民,记者亦可算是
“食了死猫”。
严格的说来,案中的证人严格说起来,证人离开法庭,记者拍他们的影片,亦属干
扰证人,因为这可能令证人情绪受困扰,导致作供时的真实性受影智。
不可以干扰,干扰申意思广义来说包括了用金钱或利益收买证人,甚至恐吓证人,
使证人在庭上作假口供,均属有罪。
而严林过云的母亲在法庭作供时,也曾向法官表示,她不希望记者影她的相,不过
法官向她表示,由於这件案是大众关心的,所以碓然同情她的遭遇,但没有明令记者不
要这样做,只叫记者们应该自律。
事实上有报章在这宗新闻的报导上,是有点过度喧泄和与事实不符,尤其在破案初
期,很多情况都只是凭推测就报导,而往往亦因此而闹出笑话。
有些报纸说。由於林过云的被捕,警方翻查十二年来的失踪少女档案,看看是否与
林有关连。林过云被控时,实足年龄是二十七岁,十二年前,只不过是十五岁。
一个十五岁的小童,是否能有杀人毁尸的能力?实在令人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