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言情] 酷刑综述 》全本完结版

 
  悬吊是最常用的刑讯方法,受难者两臂向上,身体重量(包括施刑者可能另 外施加的重量)的牵拉下手腕部会有剧痛,同时胸腔因牵拉而变形,长时间的悬 吊可造成受难者呼吸困难,这与十字架致死的生理类似。使用倒吊的方式,会使 受难者的头部充血,长时间倒吊有可能会出现七窍流血的情况(江竹筠受刑时曾 被倒吊过很长时间而昏厥)。为加重牵拉的痛苦,使用悬吊常是绑吊受难者的两 拇指或拇趾(使用倒吊时),因为其他指趾关节会因承受不住身体重量而完全拉 断。著名越南女英烈陈氏云曾被施刑者剥光衣服,用铁丝绑住两个大脚趾倒吊起 来毒打。中国过去使用悬吊有一种常用的特殊方法,就是将受难者吊到仅仅足尖 着地的高度,使受难者既难以完全靠手腕或拇指承受全身重量,又不能完全靠趾 尖支撑身体,极为痛苦,这是中国所特有的用刑方法。还有一种特别的悬吊方式 比较少见,就是所谓的「猴子抱桩」,将受难者两手前绑(也可只绑拇指)抱住 被迫弯曲的两膝,从膝弯处插进一根棍子,在棍子两端用绳索吊起(也可将棍子 架到一定高度的其他器具上)。这时受难者的臀部、阴部和脚心完全暴露,利於 施刑者使用其他手段。受难者在这种姿态下,手腕(拇指)、膝关节、腰部、颈 部都将因身体各部分的重量受到挤压、扭曲和牵拉,十分痛苦,杨开慧曾受过此 刑。与悬吊具有类似生理痛苦作用的还有西方的拉肢刑,主要是用刑具拉脱受难 者的四肢关节,中国很少见。
 
  反关节的酷刑中最著名的莫过于老虎凳,这是中国特有的酷刑。膝关节在人 体四肢各大关节中活动的范围最小,两端大腿小腿的长度有利於施刑者用杠杆原 理,以较小的力度强迫受难者。反关节使用老虎凳的关键点一是使受难者处於坐 姿(两臂反绑或绑成十字刑),这样会加重腿部韧带的牵拉力度,而仰卧的姿势 由於髋关节的放松,连带腿部韧带放松,会减弱痛苦程度;二是腿部捆绑在膝盖 上的大腿部,而不是以下部位。因为老虎凳的作用在於牵拉受难者腿部的关节韧 带和造成膝关节脱臼,不在于折断受难者的小腿。因为折断小腿腓骨需要很大力 量,痛苦时间短(受难者很快昏厥)不符合施刑者既要折磨受难者又自己省力的 要求。令受难者赤脚,往往是为在使用老虎凳同时对她脚心用刑。据史料记载, 受难者坐老虎凳一般垫上三块砖时就会大汗淋漓,五块砖时膝关节完全脱臼,人 会昏厥。施刑者通常每加以块砖后会暂停一会,令受难者的痛苦持续一段时间后 再加重用刑力度。女性的韧带通常比男性柔软,所以她们在老虎凳上的受难时间 会更长,往往要加到六块砖时才昏厥,记载上最长的有八块砖,这大概与砖的厚 度不同有关。在使用老虎凳时,会出现受难者大腿骨被折断的情况,这与施刑者 对用刑力度掌握不当(过於急躁或者是愤怒)和腿部捆绑位置过高、松紧程度不 当等因素有关。绳索捆绑并不是越紧越好,而是以受难者腿部不能活动为限度。 渣滓洞女烈李青林大腿骨被老虎凳折断,就是在县城被捕受刑时,那里的施刑者 过於急躁造成的。江竹筠在渣滓洞监狱受难时也坐过老虎凳,就没有出现断腿的 情况,这是两地施刑者用刑水平的不同。用刑正确的话,受难者最多只是膝关节 脱臼,腿骨不会折断。有过这样的记载:施刑者在受难者昏厥苏醒后,将她从老 虎凳上解下来,再由两个身强力壮的施刑者架着她强行跑步,以增加她膝关节的 痛苦。如果大腿骨被折断,就难以继续用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