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言情] 酷刑综述 》全本完结版

 
  鞭打造成的痛苦会随着鞭打时间的延长而加重,受难者会随之逐步昏厥,同 时由於全身大面积的剧痛,对痛苦的感觉会有所下降。所以,专业的施刑者对鞭 打的使用往往适可而止,目的是不影响使用其他酷刑的效果。原中华苏维埃政府 的妇女委员黄长娇在红军长征后被地方民团逮捕,她后来回忆自己受刑情景时提 到过这一点。逮捕她的白军地方民团,没有真正的刑讯经验,先将她剥光衣服绑 在柱子上,由一个壮汉手持竹篦对她进行长时间鞭打,使她最后昏厥过去。她苏 醒后,施刑者改用香火烧她的乳房,但她这时因全身剧痛,处於半昏迷状态,对 这种酷刑的感觉已经不太敏锐了。
 
  刺探的刑具主要有各种长度的针、竹签、猪鬃、钢丝等等。主要针对人体末 端神经末梢集中的部位,特别是手指和脚趾,猪鬃和钢丝主要用于某些特殊部位。 历史记载中有受难者在这种酷刑下精神错乱的情况,其残酷性可见一斑。针刺指 甲缝是最常见的酷刑之一,其作用一般不会掀掉指甲或趾甲,对下一步使用拔指 甲(趾甲)的酷刑没有大的影响。而竹签钉手指一般会造成指甲脱落。这也是一 种历史很长、使用普遍的酷刑,著名女烈赵一曼、江竹筠都受过此刑。
 
  挤压用刑方法通常集中在受难者的手指和脚趾,最著名的方式是中国古代的 拶指。徐远举令人用竹筷子夹江竹筠的十指,就是拶指的变形。通常认为女性的 手指比男性敏感,故而针对受难者的手指用刑,在女烈受难的记录中很常见。 中国古代把拶指列为专对女性的酷刑,相反针对男性的则是夹棍。有一种「穿木 鞋」的酷刑,是将受难者的十个脚趾钉在木板上,再以捆吊的方法强迫受难者站 立,也属於这一类挤压的酷刑。再有一类刑具就是钳子,通常用于夹受难者的手 指脚趾和拔去指甲。49年上海纱厂女工罢工被镇压,一位吴姓女工被逮捕后,特 务就剥光她的上衣,用老虎钳拧她的两个乳头
 
  烫烙方式通常使用烧红的铁器,或者是香烛、烟头等暗火。一般会立即在人 体受刑部位形成三度烧伤,留下难以愈合的伤口,受难者往往很快昏厥。而有经 验的施刑者则要控制用刑的短暂时间,只形成有水泡的二度烧伤,受难者不会很 快昏厥,而后撕破水泡能给受难者造成进一步的痛苦。烫烙的用刑部位甚多,通 常是肋部(肋间神经所在)、背部(脊柱两侧神经分布区)、大腿内侧、脚心等。 还有就是针对集中人体神经末梢的粘膜部位如肛门、阴户等等。中国旧时使用的 酷刑「红背兜」,就是用烧红的铁板烙在受难者的背上,还有强迫受难者赤脚走 烧红的铁板等等方式。对於女性的特殊部位,这种烫烙的酷刑更是普遍使用。福 建龙岩县年已四十的女英烈陈客嬷被捕,白军将她剥光衣服绑在柱子上,用香火 烧她的乳房和胸脯,直至她昏过去。有时施刑者使用烧红的铁钳,结合挤压方式 用刑。如越南女英雄陈青春,施刑者用烧红的铁钳,将她乳房、阴户周围的肉, 一块块地夹起来,故意延长她的受难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