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鶯燕死刑及特別附加刑執行條 》全本完结版


第三,因為本特別附加刑必然會在王鶯燕的身體上造成某些其不能自制的生理反應,所以,在本特別附加刑執行過程的任何階段,王鶯燕均享有隨地排尿自由,即使出現大便失的情況,執行人員也不得採取任何懲罰措施。

第四,因為本特別附加刑施加於王鶯燕身體上的懲罰強度及力度均明顯提高,所以,以上刑罰中執行人員採取語言方式對王鶯燕心理施加侮辱的手段在本特別附加刑執行過程中應減低到最低程度。

除電擊子宮前提示其嘗試生育過程以提高其反應度外,不得以任何侮辱性語言對其大小便失、哭爹叫娘等行為進行羞辱

十、1999年10月20日下午14:20,在第六特別附加刑執行完畢後,進行執行過程中的第三次休息。

休息時間定為10分鐘。

休息的目的是讓王鶯燕的心理從第六特別附加刑執行過程中的亢奮狀態中平靜下來,同時,使其身體從電刑後的軟癱狀態中有一定程度的恢復,便於以下刑罰的實施。

休息的方式是保持王鶯燕原固定於畫架的狀態,任其自然放鬆身心。

這樣,既便利拍攝資料,又便於其身上水分的消失。

期間。

應徵求其是否需要補充飲料,如有需要,應盡力給予滿足。

十一、1999年10月20日下午14:30,向王鶯燕宣佈開始執行第七特別附加刑,即烈酒、葡萄酒、牛奶沖刷陰道30分鐘。

要求使用的刑具為65度紅星二鍋頭一瓶、長頸張裕紅葡萄酒一瓶、生牛奶兩斤,輔助刑具為500CC 注射器一支,用於牛奶的灌注。

具體的執行方式是,將固定王鶯燕身體的畫架後支架收起,將整個畫架傾斜,畫架頂端放置於審訊桌的長邊稜上,使桌子、地面、畫架形成穩定的直角三角形。

執行人員面向王鶯燕,坐於王鶯燕分開的兩腿之間。

鬆開綁縛王鶯燕小腿的鐵鏈,使之自然下垂。

執行人員一手把持王鶯燕的大腿根部或陰阜,另一手握持酒瓶或注射器向王鶯燕的陰道內插入進行灌注沖刷。

本特別附加刑在設計上充分考慮到全部刑罰執行過程的節奏問題,偏重於使王鶯燕的身心在高強度的電刑後有一個良好的緩衝過程,所以,本刑罰摧殘度極其低微,基本屬戲謔類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