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上睡着,而林过云也倦得打起瞌睡。
不过,再长,再深入谈话,并未能把梁惠心从死神的魔爪里救出来。
在凌晨五时,林过云首先醒来,他见到睡着了的梁惠心,记起了他把她载到这里的
目的,於是突然扑前,把整晚都在惊恐中渡过,到这时却是全不戒备的梁惠心勒死了。
一如已往般,他赶在天亮前把他的猎物运回家中,放在厅中梳化下,然後坐着假装
看报纸,待家中的人外出後,就将尸体上的衣服脱光,进行肢解和收集地喜欢的部份。
除了用电线勒死梁惠心时,林过云一直守他的承言,没有碰过梁惠心,但当他在房
中把梁惠心尸体上的衣服脱光後,就进行了奸尸,并且将过程用录影带拍了下来,并给
这录影带加上名字,叫做「第四次行动」,在七月三日的月历上也是这样写着。
对於为甚麽要奸尸,他自己也不清楚,只觉得好奇,想知道和女性做爱时有甚麽感
觉,他不觉得有不妥当的做法,但因为这也无特异之处,他不会再尝试。
不过,对女性下体那种强烈的好奇心,却未因四个人遇害而稍减。
林过云承认他曾尝过一名死者的肠脏,他记不起那是谁的,只觉得并无味道,所以
没有咀嚼,亦没有吞下。
杀死梁惠心和将他肢解的事,一加过去般的顺利,尸体也一直未被人发现,但林过
云终逃不过被拘控的命运。
警方在开始的时候对这几宗案可说是无从下手调查,但机缘巧合的,使他们能连破
四宗案,因为犯案者手法残酷,警方特为他起了个「香港屠夫」的绰号。
当警方拘捕林过云,破了四宗女子被碎尸的案件後,有人当面对着警员说∶「如
果不是因为要把照片晒得更好,警方可能一生一世也破不了案。」
这句话或许有夸大的成份,但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却是真实的,因为警方是根据柯
达冲印公司的一位经理提供线索,拘捕林过云。
林过云将彩色照片拿到市面的冲印公司冲印已非首次,但一直未被人发觉,这可能
是因为大部份的冲印公司用机器操作,根本没人见过照片的肉,也可能有人见到,但怕
事而不报警。
据说,警方曾对另一间冲印公司颇有微词,因为林过云早期的相片,是拿到他们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