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九月二十五日,经过进一步调查後,警方发现这几宗案件与林国强无关,律政
司因此下令不再起诉,将林国强泽放,而林过云则等侯十月底进行初级侦讯。
林过云原名林国裕,父亲林渭乐,母亲张剑萍,父母没有注册结婚,於一九五二年
起同居。
不久,林父只身离港赴婆罗乃谋生,在当地一间石油公司担任机械监督,期间仍不
时返港会妻。
翌年一月,林母诞下第一个孩子,不幸孩子在十四个月大时夭析。
在林父第一次返港时,林母又再怀孕,於一九五五年三月二十二日诞下林过云,当
时林父仍在婆罗乃。
一九五七年,林母生下第三个孩子,这是一个资质较为迟纯的女孩。
是年年尾,林父为着入任公司宿舍,去信林母叫她带同兄女到婆罗乃去,信中也提
及他在当地结识了一名女子,且已同住。
当林母抵涉後,发觉该名女子已腹大便便,虽然林父觉得中国人纳妾是很平常的!
但林母见此情景,又怎会快乐呢?林母虽不喜欢这个女子,但米已成炊,也没法子,後
来幸好与对方相处得也没有甚麽。
而林父的第二个妻子,对待林母的儿女,算是普普通通,不太好也下太坏,事实上
她在林母到婆罗乃後一个月,即诞下一孩子林国强。
於是,林父与两个妻子和三个子女共六人同住在公司宿舍一单位,林母与一双小儿
女住一间房,而林父与其第二妻子则同住一间房。
林母面对这样的环境,固然不高兴,但林父却不许她返回香港,她只有逆来顺受。
这时林过云只有两岁,他不偷快童年亦在此开始。
一次吃饭时,两岁大的林过云不获准与家人同坐一桌,林父要他站在桌边吃,林过
云只顾吃饭,忘了对长辈说一声∶“食饭”
林父认为这是一定要守的中国传统家庭的一种礼貌,林父立刻高声呼喝他为何不叫
人食饭,稍後林过云低声说了,但林父又嫌他叫得不够大声,竟然一巴掌掴向林过云,
他被掴倒後头部撞向墙,一边面立即呈红色,眼也呈瘀黑,瘀痕整整一个星期才消散,
林父认为他不听话就要打。
但林母则觉得过云那时还是小孩,而林父是大人,不应这样打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