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范羽璇覆滅記 》全本完结版


我回答:「聽清楚了。」

審判長問:「是否屬實?」

我回答:「基本屬實。」

審判長:「請執勤法警,傳證人陸浩到庭。」

法庭的門開了,那天從我身上搜出毒品的警察進入法庭了,在法警的帶領下,走上證人席。

審判長:「證人陸浩,你今年多少歲?」

陸浩回答:「39歲。」

審判長:「現從事何職業?」

陸浩:「現在XX市公安局金河分局緝毒大隊工作。」

審判長:「你認識被告人嗎?」

陸浩非常仔細地端詳了我片刻,把臉轉向審判長說:「認識。」

審判長說:「你對於本庭今天審理的范羽璇運輸毒品一案,了解某些事實嗎?」

陸浩回答:「了解。」

審判長:「好。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六條、三十七條的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你聽清楚了沒有?」

證人:「聽清楚了。」

審判長:「法庭查明證人有意作證或者隱匿罪證時,應當依法處理,這是證人的義務,你聽清楚沒有?」

證人:「聽清楚了。」

審判長:「現在請你實事求是地談一下你所了解的案件情況。」

那名叫陸浩的警察向法庭敘述了抓獲我的經過。

審判長:「公訴人,你對證人陸浩還有什麼問題需要問沒有?辯護人,你還有什麼問題需要問證人沒有?」

大家都回答說沒有了。

上午十點,法庭進入辯論階段。

審判長:「通過法庭調查,本庭認為,案件事實已經查清,現在宣布調查結束,法庭辯論開始,法庭進入辯論階段。」

經過一番激烈的法庭辯論,法庭上基本認定我應承擔全部責任和全部罪行。

審判長最後說:「現在,法庭辯論結束,請被告人范羽璇做最後陳述。」

我態度非常誠懇地說:「審判長、各位法官。通過剛才的法庭調查法庭辯論,使我充分認識到,我極其嚴重地觸犯了國家的法律,犯下了較為嚴重的、不可饒恕的罪行,我願意接受法庭對我的任何處罰,同時,也懇請法庭念及我的犯罪,是出於一念之差,年少無知,不知法,不懂法,並且被捕後,能夠積極主動交代自己的罪行,認罪態度好並積極配合警方盡量挽回社會危害的實際情況,給予從輕處理。我的話說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