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范羽璇覆滅記 》全本完结版
2018年10月24日
来源:妞妞文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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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點半左右,囚車開到市中級法院大門口,法警打開車門,持槍的武警站成兩排,我們被夾在中間,依次走下囚車,進入法院辦公樓的大廳。
在法警的帶領下,向左邊
走廊轉到拘押室,我們押入拘押室後,押解的法警命令道:「全部都老老實實地給我坐在地上,不許說話,等候法庭傳訊。」
我們坐在法院拘押室裡,低著頭,在思考一會兒開庭後如何為自己辯護,約九點鐘左右,聽見拘押室門口的喇叭裡傳來法庭法官的聲音:「傳被告人范羽璇到庭!」
法警走過來,命令我:「妳站起來,跟我走。」
我站起來,穿過
走廊,在法警的押解下,帶入法庭,法庭裡鬧哄哄的,旁聽席上大約有60多人旁聽,審判長是一個四十多歲、戴眼鏡的
中年婦女,看了我一眼,說道:「被告人站到前面來。」
我走到審判長前面的鐵柵欄裡站好,這時,法庭的審判員、辯護人、公訴人陸續到齊落座後,書記員站起來,開始向在場的旁聽人員宣布法庭規則。
書記員大聲說道:“XX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天公開審理XX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范羽璇運輸毒品一案,現在宣布法庭紀律,凡是今天到庭的人員,都必須遵守下列紀律:第一、不准錄音、錄像和攝影;第二、不准進入審判區;第三、不准鼓掌、喧嘩、吵鬧和其他妨害審判活動的行為;第四、不准發言、提問;對於違反旁聽紀律的人,審判長、法庭人員、司法
警察應當勸告製止;不聽勸告製止的,經審判長決定,可以沒收膠卷、錄音帶,或者責令退出法庭,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旁聽人員對法庭的審理活動有意見,可以在休庭以後用書面向人民法院提出。
現在,請審判長、陪審員入庭就座,請公訴人、辯護人入庭就座,報告審判長,公訴人和訴訟參與人已經到齊。
審判長:XX市中級人民法院就XX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范羽璇、運輸毒品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條和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進行公開審理,現在開庭。
審:「被告人范羽璇,妳還有其他名字沒有?」
範:「沒有。」
審判長:「籍貫?」
範:「江蘇南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