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从事性交活动的男与女。
对於奸尸,林过云觉得并无不妥,他只想藉此知道性交是是怎样,他奸尸时并无性
他也曾用脚趾去拨弄那些已死女子的阴部,希望知道有些甚麽感觉,但最後发现并
无感受,也曾用口尝过死者的肠脏,看看有些甚麽味。
林过云说自己并未试过自慰,但有过梦遗。
下雨对林过云是重要的,他一方面有畏雨症,另一方面下雨时却感到愉快,因为他
相信有神的存在,而雨是从天降下,他觉得藉着下雨可与神沟通,并有一种无形的影响
力要他做出一些事。
林表示和他父亲的关系不很好,很少和兄弟姊妹交谈,对两位庶母则不喜亦不憎,
而唯一有感情的只是生母。
在一九七三年林过云被其父逐离家後,第一次见到色情照片,他感到兴奋。
当年他曾在女厕内行劫时企图抚摸那名女子的私处,他只知道自己有这种兴趣,但
这种兴趣由那时开始则记不起。
林过云拍摄女性的下体,主因并非受色情杂志影响,而是出於强烈的好奇。
他奸尸、尝试吃人肠,都是基於好奇,他还把奸尸和肢解情况拍成录影带,这显示
出他的精神当时是处於高度的混乱中。
班士说∶林过云向他推翻给予警力的口供,他说在杀陈凤兰时,并不憎恨她,对她
亦无性幻想。当时虽然是肉体上知道自己正在杀害陈凤兰,但却以为是自己的梦幻,是
精神上自己坏的一面在活动,杀人後他曾感到很害怕。
他认为,人死後会变动物,而四名被杀害的女子,亦会变成动物。
林过云表示曾将陈凤兰部份下体割下然後抛掉,因为觉得女子下体是“丑恶”的。
当班士问他将下部抛在何处时,他向班士神秘一笑说∶“当案件完毕才告诉你。”
班士说,从林过云一笑的表情可看出他精神不建全。
至於他喜欢拍照和将色情杂志重拍,班士认为这是林过云的性格特徵,他要将全部
照片很有系统地存放下来。
此外,他将女性器官拍下,一方面是出於好奇心,另一力面是要显出他在拍摄方面
有成就,而他亦希望能够透过这此照片,证明确是有这些事发生过,让全世界的人皆知